劳动纠纷
关于失业金、内债及经济补偿问题
关于失业金、内债及经济补偿问题 我一直在单位从事投标经标工作,2011年2月21日节后正式上班,我因黑龙江老家有事没上班,3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单位发来的短信,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说解除合同的理由是没请假,属于自动离职并扣掉2月份的全部工资,并不给我办理失业金,同时所欠的内债(包手2008年一个月的工资和三年的采暖费及多年的住房公积金)也不给说没钱。
问:1、我能得到补偿金吗?如果能怎么算,2004年工作至今;
2、怎么才能让单位给我办失业金,失业金名称已满是什么意思,沈阳市真的有这种限制吗,有文件吗?
3、内债问题我怎么才能尽快拿到手
以上三条劳动裁能解决吗
希望专家能尽快给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aoboh……(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3-08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