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股权转让协议在前(09年),同意其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在后一年之后(2011年),其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我在1年前和本公司的一个股东私下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和付款协议。签前公司不知道,也没开股东会和董事会,该协议有效吗? 有时效吗?我该怎办?
我开了一家公司 ,原始股东四人,我占38%,B占32%,C占20%,D占10%,5.20号我们四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大家签字印指模盖公章,我与C整体转让全部股权给B与D,转让后B占70%,D占30%,整体转让价格是17W,并已经预付5W, 5.21号,我与B在C,D不知道的情况下又单独签订转让协议(我被B弄醉了,没人证物证,糊涂签订了,没办法,人世险恶),我把38%
有限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属于自由转让.请问:是否需要经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经2/3股权表决通过,从而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名册及出资比例相应条款而办理工商变更?谢谢! 按公司法第74条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后修改股东名册及出资额,公司章程该部分的修改不需要通过股东会.但在办理工商变更时,工商局却
有限公司,两个股东,一个股东转让股权,另一个股东不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无法在工商办理变更登记,是不是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还有别的更快点的解决方法吗? 另一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认购,也不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除了诉讼,怎么才能让股权转让合法并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呢?
我想就我们公司由股权转让纠纷引起股东控制公司流动资金一事进行咨询:我公司有两个股东,各执50%股权,今年4月,一方股东口头提出退股(股权转让)也得到另一股东(经营方,法人)的口头认可,但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后因转让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转让方以保护其利益为名,利用手中的银行印鉴章冻结了公司的流动资金,至今
2006年股东本人(乙)和股东(甲)私下签定了转让协议。当时我俩都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同中明确了(甲)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公司章程有这一条:该公司董事,理事,监事和财务主管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该协议有效吗?(公司为有限公司)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下面我要把我困惑的问题告诉你们请求你们的帮助,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1月我和两个朋友开了一家快递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实收20万,我占33%股份,另外两个一个34一个33,其中占股34的他老婆是公司法人。到了2009年的6月由于这家公司营业能力只能养活一个股东,所以大家分道扬镳,三个人签了协议由
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法人股东3个,现其中一个股东决定不出资,将其在公司占有的全部股权以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公司的另一个法人股东,请问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国有企业改制时,原企业职工通过身份调整成为自然人,原企业给予其工龄补贴和其认资入股成为新企业的股东,并自然与新企业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因新企业无岗可上,无岗可上的股东就由新企业为其缴纳“五保”费、每月发给其生活费。现在这些股东转让了股权,不是新企业的股东了,他们又不愿与新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新企业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