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9日至今年2月28日,在焦作一私企工作期间,发现该企业不依法用工——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不执行河南省焦作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不给依法缴纳“三金”,同时还“没年没节”没有节假日和节假日法定待遇,每月只给一天公休。 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维权?
公司处于某种目的,招聘的员工全部为应届毕业生。法人代表也非老板本人,而是公司员工。不签合同,员工没有任何福利和保障。 请问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该怎么做?可以向什么部门举报?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据?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5个月,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和其他保险金。公司将我辞退,申请仲裁已受理,我需要那些方面的资料和注意事项,需要请律师吗?请赵律师需要多钱?能在哪方面得到赔偿。谢谢!
我是2009年4月8日进一家公司的,谈好工资,并说好5月订劳动合同的,可到如今已19个月都没给我订劳动合同,再说除给我买了人寿意外保险外,没有买社保,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没加班工资,还有少算扣算加班工资(总工资÷月天数÷8),我知道这样算是不合理可要在那做只好忍气,现我打算不做了,可又不知道如何维权。又不知道告哪
我是2009年4月8日进一家公司的,谈好工资,并说好5月订劳动合同的,可到如今已19个月都没给我订劳动合同,再说除给我买了人寿意外保险外,没有买社保,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没加班工资,还有少算扣算加班工资(总工资÷月天数÷8),我知道这样算是不合理可要在那做只好忍气。,现我打算不做了,可又不知道如何维权。不知道告哪
我是2009年4月8日进一家公司的,谈好工资,并说好5月订劳动合同的,可到如今已19个月都没给我订劳动合同,再说除给我买了人寿意外保险外,没有买社保,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没加班工资,还有少算扣算加班工资(总工资÷月天数),我知道这样算是不合理可要在那做只好忍气。,现我打算不做了,可又不知道如何维权。不知道告哪家
一个制衣厂,劳动者一旦进厂便不能辞工,如果要离开必须自离,但由于厂里会押四十天的工资,所以只能舍弃工资,只因为工厂所在区没有劳动局,所以无人管。厂里的制度很不合理,逢法定节假日也不给工人放足假数,最多也只有半天,生病也不让请假,加班也没按国家标准付工资,更没跟工人签合同。我想知道我怎样才可以维护我们
劳动合同是2009年10月签的,到2010年10月10到期。合同到期前我提出让公司交四金(符合条件的外来城镇户口,以前是交综合保险)。一周后公司回复说不同意交四金,仍按以前的综合保险交,我不同意。期间双方都没有提到签合同(因为合同上会写明要交金),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仍在公司工作,但没有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刚好超过一
我于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10月15在黑龙江*集团*研发中心开叉车,属临时用工,当时达成协议工资150元/天,法定假日双倍。可昨天我接到通知去领工资的时候,却是这样支付我的: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10月15日,雨休2天,合计:3600元。我们当时是口头协议,没有形成书面合同,请问各位律师:他们因为下雨就完全扣掉我们的工
我们公司是深圳的一家技术维修服务公司(是集团的子孙公司,维修的都是集团的产品),在全国以前有30多个网点,现在已经仅有3~5网点(因集团破产状态没有做产品,服务所以就越来越少网点处于结束状态) 最近了解,公司已经在深圳给注销了,剩余的员工让集团另一武汉公司代发,并且以前的工资也断续拖欠,以前的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