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有个事情想问下你,我一个妹妹在前进街有个服装店,因她生完小孩后一直没有看店(亏损了很多),所以也想把店转出去,但房租于今年5月1日就到期了,之前房东和她签署的合同里有一条明确规定是不能转让,押金2000。所以在这个前提下,她也只能转给朋友,本来她是想转给她朋友的,我这边也正好有个朋友想做店就给说了下, 结果以2.5万元达成协议,我的协议是如下所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我于2011年2月20日收到位于银川是前进街多少号,店名是什么,然后是转让款2.5万元,其中包含2011年
其中包含2011年2月20日—2011年4月30日期间的房租,还有1.5万元衣物鞋和饰品及店内装修等(除电脑及私人物品外)不过一直是我出面,中途出现了一点问题我怕房东到时不把房子转租给她,,我就给我朋友说不转了,她不同意,说衣服都甩了,我们就口头说之前甩的就不算了,让她现在就别开店了,我们商量是3月3日交钱退房,结果我那个朋友就在门口贴了低价转让仅此一天的告示,而且货物一大半都没有了,3月3日本来是约好我给她2.5万元钱退房,结果她给我打电话就变卦了,说房子不退了说是到5月份就算房东不租房子了,他们不在乎这点钱,本来我是两头给说好的, 结果就这样搁浅了,当天我去她店里把我妹妹的电脑和私人物品拿走了,然后她于3月4日给我发信说要退房,不要了,但是衣服少了一大半,她还要说以原价退,这样的情况我如何是好,而且她说她男朋友在公安厅有人,随便告我欺诈,说我明明知道房东不让转房子还要转。但是我把房东电话给她了,她也和房东见面了(房东说到期后不会租房给她),但就是不肯退让,我说现在衣服少了很多,就给她2万元接房子,但她不肯,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如何处理,请给答案,谢谢!
你好!我是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三村五组的村民,我组于2010年进行了责任山林地,林权流转!责任山属于集体财产,应该平均分配!我组由大部分村民决定按照20年前的老户头分配,这样就等于我们后来分家分户的家庭,还有户口在本村,出去安家的村民也得不到该有的福利! 按老户头分配的方式,也就是一家只有1个人,
再读一所高中学校,学校要求我们退学,理由是我们学习成绩差。如果还想读书,必须签学校给的一纸合同,合同规定说1.如果一次考试成绩不到规定的数就回家退学,2。如果在校迟到2次,扣留毕业证书。请问这样合理吗?
高三在校高中生,并无不良表现,只因成绩问题。学校要求休学,这样合理吗
再读一所高中学校,学校要求我们退学,理由是我们学习成绩差。如果还想读书,必须签学校给的一纸合同,合同规定说1.如果一次考试成绩不到规定的数就回家退学,2。如果在校迟到2次,扣留毕业证书。请问这样合理吗?
你好,我在一家日企工作 母公司为一家物流公司,本人所在公司为其子公司 母公司与德国SAP公司签订协议,子公司为了响应母公司的策略,公司内部 脱产培训公司一批员工许,并许诺给员工SAP就业机会,签订服务期3年,两万的违约金的合同 培训结束后不久,母公司与SAP公司合作失败,直到现在,被培训的该批员工从未接触该
张家港一桑拿洗浴中心,有三四个股东,洗浴中心被查了,把里面的打工人员全部抓获了,事后老板赶紧找关系,把所有的罪名推脱道员工身上,股东一个都没有抓进去,留着他们在外面继续投资桑拿洗浴场所,发福哪些小姐和老板害死哪些打工的仔仔们。一朋友就是在里面利用公司制度管理小姐,没有任何分红提成,每个月就是固定工资
我是带工小包头,上有大包(包材料,设备,吃住)和国企中铁公司,有一工人上班时受伤,现法院判我为雇主要负主要责任,请问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
停在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被盗,物业赔偿怎样才算合理? 1)停的是小区内专门停放电动车的区域。 2)物业频繁更换保安,一个新保安上岗不到一个星期车就被偷了。期间两次发现是酒后上班。 3)有缴纳停车的相关费用,但是物业公司的人居然说这个费用只是提供停车位的费用,不是停车的管理费用。停车场有保安24小时上班。
我2004年来东莞志成厂打工,当时和老板谈好的工资是底薪800 每年加一次工资,晚上加班算加班费,1:1.2计算,但未签合同 今年公司员工闹工作时间只能为22天,(以前我们厂都是按28天算工资的)多的天数要给加班费,但今年签合同把这7年加的工资变为加班工资计算,这样合理么?我现有工资是1750 今年合同签订工资变成 110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