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合理吗?
这样合理吗? 你好律师,我有个事情想问下你,我一个妹妹在前进街有个服装店,因她生完小孩后一直没有看店(亏损了很多),所以也想把店转出去,但房租于今年5月1日就到期了,之前房东和她签署的合同里有一条明确规定是不能转让,押金2000。所以在这个前提下,她也只能转给朋友,本来她是想转给她朋友的,我这边也正好有个朋友想做店就给说了下, 结果以2.5万元达成协议,我的协议是如下所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我于2011年2月20日收到位于银川是前进街多少号,店名是什么,然后是转让款2.5万元,其中包含2011年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怡凡(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1-03-07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