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这样合理吗?

这样合理吗? 你好律师,我有个事情想问下你,我一个妹妹在前进街有个服装店,因她生完小孩后一直没有看店(亏损了很多),所以也想把店转出去,但房租于今年5月1日就到期了,之前房东和她签署的合同里有一条明确规定是不能转让,押金2000。所以在这个前提下,她也只能转给朋友,本来她是想转给她朋友的,我这边也正好有个朋友想做店就给说了下, 结果以2.5万元达成协议,我的协议是如下所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我于2011年2月20日收到位于银川是前进街多少号,店名是什么,然后是转让款2.5万元,其中包含2011年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怡凡(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1-03-07 13:3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