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一位劳动者申请仲裁,区仲裁委以无法送达被申请人、需要公告送达为由,非要这位劳动者在当地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告送达。 该仲裁委非要这位劳动者刊登公告,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大家好。我是上海人,自愿赴新疆教书2年,为新疆的“农民工”。后学校倒闭,我向劳动仲裁告学校欠工资,立案半年后开庭,被告缺席,又隔半年后等来裁定。被告早已人去楼空,我也回到上海。新疆劳动仲裁电话中答应将裁定公告送达被告。 可是之后办案人病假,一个多月后的今天来电说要我原告联系新疆法制报,并支付公告送达
劳动争议的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通过公告送达以后作出裁决,在公告送达的时候明确说明若被申请人不到庭在闭庭后过十五天裁决视为送达。仲裁委员会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效?希望能给予明确的回答
公告送达(通知)一定要法院才可以采取吗?一般民事主体可否自行采用登报等方式通知另一方(在其它方式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
我已经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于当时录音内容没有刻录成光盘,只整理成了文字材料,劳动仲裁部门当时说让我先申请仲裁,以后再把录音内容刻录成光盘作为证据,我是2010年11月25日申请的劳动仲裁,由于现在还没到5天,还没有通知我是否受理。我想知道:我现在是否需要把光盘刻录好,及时送到劳动仲裁部门?我是否可以委托别人
如果在仲裁期间,发现被告单位贿赂仲裁单位,做为民众,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某人与某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要求仲裁;仲裁受理了。但在仲裁期间,被告单位请了仲裁相关人员去旅游,结果仲裁通知出来后,由于被告单位贿赂了,仲裁结果与实际的赔偿大相径庭。。可被告单位却还觉得赔偿金多了,要求撤销部分赔偿金;做为劳动人民,人单力薄,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作为一个政府官员,我们都希望,人民的
公司拖欠工资,提交仲裁后,在仲裁文件送达被诉人时,发现公司已经搬离原办公地点,发往注册地点也找不到被诉人,因此仲裁文件不能送达被诉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皮口镇工地拖欠工人工资,要近两个月期间在仲裁大队和稽查大队上告,在仲裁大队开过庭结果说工人搞错企业,现在已重告通知工人年后开庭,工人等不到过年了,希望年前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帮忙,指定指定专门机构能够解决此事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