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病假被扣全额岗位工资,合理吗?是否应该按病假记发工资。
我按正常就诊流程开具孕期病假,但单位却至卫监局投诉医生没有就医资质,这是否合理?我应该做何回应?
我目前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一直按正常就诊流程在三级甲等医院开具孕期病假,但单位却至卫监局投诉医生没有就医资质,病史记录不清楚,病假单乱开等事宜,使曾为我看诊的医生皆受到了工作上的影响。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应该做何回应? 在孕期将满七个月时,我曾向单位提出申请产前假,但单位一直未给予回应。因我
我在公司上班6个月,公司开始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考核后开始计件,我13天后就考核过关就开始计件,计件第一个月发工资的工资条是这样的〈基本工资1300+岗位工资900+加班费+计件工资—社保—个人所得税〉。现在我拿咯4个月的这样的工资,第6月现在公司说岗位工资发错咯,叫我全部退还。我想问这个和里吗?
试用期的提前一星期提出口头申请离职,双方同意单位是否应该全额发放我的工资?
试用期的提前一星期提出口头申请离职,双方同意,但我离职后单位无理由扣发我十多天工资
在北京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工龄5年,请了一天的病假,且有医院假条,公司要扣除一整天的工资,就是月工资除以21.75后得到的日薪数,全扣除,如果请事假,扣除200%的日薪,是否合法?理论上应该怎样计算?公司还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天的病假怎么扣,所以公司想怎么扣就怎么扣?是这样么?到底有没有明确的法律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