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重庆人,以前是农业户口,读中专的时候户口签到了学校,后转回老家的非农业户口,现在我们那里房子拆迁,我和我的孩子、老公能否得到安置费,下面是我们那里执行拆迁的补偿办法的关键地方,我有点不明白,请各位大师帮我分析一下:第三章 人员安置 第十三条 被征地单位的下列入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农业人口;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现役义务兵; (四)劳改劳教人员。 第十四条 被征地单位的下列入员不予安置: (一)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承包地的农转非人员; (二)农村中轮换回乡落户的离退休人员。 第三章 人员安置 第十三条 被征地单位的下列入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农业人口;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现役义务兵; (四)劳改劳教人员。 第十四条 被征地单位的下列入员不予安置: (一)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承包地的农转非人员; (二)农村中轮换回乡落户的离退休人员。 第三章 人员安置 第十三条 被征地单位的下列入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农业人口;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现役义务兵; (四)劳改劳教人员。 第十四条 被征地单位的下列入员不予安置: (一)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承包地的农转非人员; (二)农村中轮换回乡落户的离退休人员。 第二十一条 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上地使用权证的被拆迂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 第二十二条 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 (一)房屋被拆迁的未转非的村民; (二)房屋未被拆迁的人员; (三)通过买卖、继承、赠予等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城镇人员,但在城镇确无住房的除外。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人员,其房屋被拆迂后,可以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申请宅基地。
我爷爷有两个儿子,现在都各有住房,户口单独。我爷爷原来也有独立住房,户口也是独立的。但是在十几年前,大儿子为了自己造房子所需的一点木料,把老爷子的房子拆掉了,这后来老爷子的户口就靠在了大儿子那里,但是户口本还是独立的。大、小儿子在当年的住房建造申请上都有二老的名字,现在面临拆迁,大儿子想把两个老人一
我是江苏省溧阳市经济开发区毛场大队中段村合法村民,我们村庄在2009年10月份政府动用开始拆迁,拆迁原因是溧阳申特钢铁公司需要拆建,我今年68岁,早年丧偶。至今一人生活,我原有房屋三间90平方米左右,在拆迁时,拆迁办工作人员协商我的房屋拆除后政府会给我按照两个人面积进行安置,如果是这样我就可以得到105平方米的
我家原来有套拆迁安置房,通过中介卖了,由于没有房产证,所以签买卖合同的时候,特别注明,买房者(称第二方)欠总房款的4万块,等到拿到房产证过户给他,4万块在给我。现在的问题是,原来的买房者由于经济原因要把买我家里的那套房子卖给第三方,中介要找我重新签合同,我想问下,中介还说,重签合同的话,让第二方卖给第
想咨询一下,我家有间小屋,但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总面积也包含在内,但拆迁办硬说这间小屋属于(附房)搭建房,不能纳入置换商品房的面积,这样对不对?而且这间小屋在房屋所有权证附带的建筑图纸上也绘制在里面的。 还想咨询一下,那我这间12平方的小屋是不是属于(附房)搭建房的那种,我这间小屋可是也登记在房屋所有权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拆迁安置的一些问题。我们村旧村改造已接近尾声,但有几家因安置不妥还未搬迁(我们家属其中一家)。具体情况如下:我家靠近大街,几年前自行改建为门头房。家无其他工资来源,全靠房租持家。村委会的安置办法为平房一平米顶楼房一平米。但我想要求我的门头房能相应的一平米顶一平米门头房,其
我是某村村民,女,已婚,户口未迁出,有土地(已被征用),现在该村正在确定安置人口,以据宪法男女平等原则,以及《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我应该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也就是说应该有我的安置房。另外有政策说,晚婚可多分一人,按该政策,我一人应分两人的安置房,但是,据有关人士说出嫁女不一定有安
房子总价是18万,收了一万定金,违约条则写的是按银行利息赔付,并赔偿违约金,但没有注明违约金的数目,现在如果违约要赔偿多少?
我是桐庐县柴埠村人,我结过婚,后来又离了,离婚五年至今未婚,但户口一直在村里,从未迁出过,像我种情况可以享有村里的土地的征用费吗?如果房屋拆迁我有补助或者有房子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