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八年前建造的三间平房和光棍老大同住,后条件改善又建造新房后,平房由老大单独居住,不知什么原因平房土地使用证房主写成了老大姓名,邻居及老大本人都承认此房由我建造
户口本上原户主即爷爷因病死亡,户内还有孙子和女儿两人。女儿是后迁进户口的。迁进户口时把她的名字也加到了房产证上。现在房产证也是女儿和孙子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女儿常驻国外。请问如果孙子要改成户主的话,怎样改正呢?是否需要户口簿上的人的同意呢?还是直接就可以去改了?谢谢!
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是农村户口,1991年结婚,95年户口签入对方家庭A地,2009年离婚签回至B地,2009年以后每年农村土地的补贴都拿不到,A地说户口不在A地没有补贴,B地说有1999年土地确权协议30年不变让去A地取,请问该农村土地补贴应向哪里要回,还可以补贴这几年未给的部分吗?该向哪里询问?(AB两地在一个市内)
公民姓名变更条件符合,一直被拒绝,如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义?
公民享有姓名权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经村委会调解,兄弟间的房产进行了重分配,但是房产证户主没有变更,请问要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对房产证户主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