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楼上的浴盆下水管在我家的那段发生漏泄(该管是他家独用的,漏点在没接到主管路之前),请问谁来承担责任!
我家住顶楼(六楼)已装修七年,五楼一直没住人,现在他家准备装修了,发现卫生间有很多漏水痕迹,说我家漏水,要求我重做防水,可我找两个师傅看了都说应该是装修前漏水,现在并不漏,可楼下非说是潮的,我说这就算是潮的,也有可能是物业的责任,可他就认定我了,还恐吓我,说限我几天内修好,不然怎么怎么的,我倒不是推
我想请教下,我是做网络公司的,跟本地一家网络公司飓风网络以5:3的比例共同投资了一个项目,因为是飓风网络牵头,所以跟项目方签项目合同时用的飓风网络的公司名义,所以一切商务合作的事宜都是由项目方直接联系飓风网络,然后飓风网络传达给我公司进行合作运营,对于合作项目收入也一直由飓风方面接收,按项目合同,项目
2010年12月12日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地块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人民币200000.00元,并约定2011年农历正月30日乙方付清余款。达成一致协议后,乙方当场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被出具字据,字据中明确已付定金数额及约定余款数额198000.00元。事后,乙方多次找甲方要求履行合同,但甲方明确表示
我和妹妹合伙做生意,后来因为没钱,我中途和妹妹说退出,她同意的,所以欠条上都是她签的字。甲方写了一张还款计划,让我也签个字,说是监督我妹妹还钱,我就签了。现在我妹妹没钱还,想边做边还的,但甲方把我和我老公也告上法庭,我们要承担还钱的义务吗?补充:我妹妹没说不还,她慢慢做生意能还的。
您好,我是在北京租房子的。在前几天我的房子到期了,我退房的时候要求房东检查房子,要求几次房东也没有去,而是把剩余押金退给我了,等过了几天房东给我打电话说屋内丢了东西,让我赔偿,还说要告我 因为我当初要求房东查看房内设施了,房东没有去,而且钥匙被房东收回,房门没锁,我们住的是地下室,都是门对门的那种
2000年前我爸爸王政的姨夫刘水、姨妈田芳与其养女(抱养非亲生)刘花已经断绝父女、母女关系,经公证处公证如下:刘华对二老活不养死不葬,断绝一切关系,包括二老遗产在内的三间平房(共占地200平方)分配均与刘华无关,刘花均无意见,公证处公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刘水和田芳持有一份,刘花持有一份。事后,由我爸爸王政赡
在2010年11月份在长春重庆路*店买双女棉靴739元,在保质期内断底,于是于2011年1月19日换了一双,然后就放假回家了,慢慢发现换后的鞋左只整个鞋面皮质又褪色,于是从家回来后于2月23号去店里找他们能否维修,店员说把鞋放这他们鉴定后可能会把颜色补上,补不了就给换一双。可三四天后他给我打电话说他们鉴定的结果是那鞋是
产权发生变更后,承租方在多次告知的情况下,既不与新业主变更租赁合同,又长达7个月不向新业主缴纳租金,却把租金交给原业主,请问:承租方与原业主签订的合同仍在存续期,在这种情况下,在存续期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