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连续漏水2个月家里没人,我的房子在漏水前是正常出租,楼上漏水导致租我房的人不租,我想要求赔偿我这2个月的损失可以吗?(楼上也是出租房,谁该承担我这2月的租房损失,是房主还是房客。)
我们那边的房子让煤矿给整成危房啦!当时煤矿以每平方米130的价格给我们村一部分危房比较严重的进行补偿!村民当时觉得太低,但是当时村长那边挨家挨户让村民在一份协议上签字!不签的话130元的补偿都没有,村民迫于无奈只能签字啦!之后村里就安置地点一直也没有明确回复,我们在危房中过啦几年,今年国家说让见小康村,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
我家在3楼,由于冬季供暖试压,将我家的室内暖气管与接头冲开,当时我家里有人并及时通知了物业,水流到了2楼,2楼房主要求赔偿。这个责任算我的还是物业的。而且没有给2楼的房屋造成很大的损伤。如果通过法律2楼起诉我我应作如何赔偿。
我装修时水管漏水,致使楼下新装修住户的一个卧室房顶漏水,面积不大,厨房和卫生间的顶部也漏水。我承认责任在我。现在房主提出两条方案:第一:赔偿5000元损失;第二:把厨房和卫生间吊顶的木龙骨换掉,(现在没有问题,怕以后变形),把橱柜换了,(怕板子里面进水以后变形),将棚顶的大白刮掉,重新修复,并且连没有问
我有一公产房屋(6楼)租给他人居住已四个多月了。于10月26日供暖前试水由于租房者(称住户)家中没有留人暖气漏水造成5楼、4楼家中进水(4、5楼家中也没有留人)给5、4楼家中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教此损失应由谁来赔偿。
本人房屋因楼上业主装修不慎,导致楼面天花渗水,涉及客厅、阳台的楼面,甚至有有滴下,因发现早,及时制止了损坏的扩张。经与管理处联系业主,业主承认事故的责任,愿意修复我家楼面的损坏部分,并愿意见面谈判,但再约时间谈的时候,就一拖再拖,并说让装修的包工头来跟咱协商维修等事宜,但我觉得这些东西不应由第三方代
我家住在单位大院,住的是单位分配的公房,家住4楼,3楼住户反应我家厕所往他家漏水,找单位维修部门要求刨我家厕所。维修部门来我家要施工,我家提出现在冬季,夜晚上厕所不方便,希望春天再进行维修;或者由单位给解决个夜间上厕所的问题。单位让我们两家协商,楼下邻居不答应延期施工,还说如果不让修要起诉我们。他家在
我家暖气漏水(装修时承包给装修公司改动过暖气) 接到物业电话后马上回去了 关闭暖气伐后 有人说电梯进水了 我又马上联系物业 让他们把电梯维保人员过来 但始终没见人 我的装修公司负责人过来后 我又打了一遍电话 让维保人员过来 想看看电梯受损程度 但人还是没有过来 物业说应该是没事 等到事发后的第三天 电梯公司
我家住401,房屋长期租给别人住,去年年尾发现自来水管爆裂,导致楼下301墙面渗水,后来我家把水管修好了,301的邻居说他们楼面渗水不严重,自己叫人来修了就好了,不用我们负责。可后来墙体里面的水又渗出来,现在比较严重,他们又去法院起诉我们,让我们负责维修。他们的要求是要我们帮他们恢复原样,他们的也是老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