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口角之争,双方在第一天已经发生身体摩擦(或殴打)只有两人。第二天再次发生殴打,其中一方是多人(多人方全是亲戚)请问这样的事在刑事上怎么界定,一人方有责任吗? 一人方头部缝六针,全身多外伤
由于多人殴打一人,且受害人没有造成很大的伤害,就是耳朵上的耳钉洞出了一点血,我想请问各位律师这个应该怎样去作出赔偿。 如果说医药费、检查费、就医的交通费都已经给了受害人且还有多余的钱,他是否还可以提出索要精神费,而且要的数目大于医药费、检查费、就医的交通费,那这样受害人是否有敲诈的嫌疑。
由于口角之争,双方在第一天已经发生身体摩擦(或殴打)只有两人。第二天再次发生殴打,其中一方是多人(多人方全是亲戚)请问这样的事在刑事上怎么界定,一人方有责任吗?
您好: 请问在溜冰场因对方看我不爽,多人殴打恐吓我 我自卫 抓伤对方的脸 对方拿刀捅到我小腹部 已提交公安机关 但公安机关就以没找到为由 搪塞与我 此事于2010年 11月15日 发生 现在已是2011年2月16日 时间过了三个月 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据我了解 对方仍旧在溜冰场玩 当天抓了对方一个朋友 事为审完 那男子就已从派
工作时没签劳动合同,因工致残或致亡对<介绍人>有什么责任吗?
我是介绍人,介绍别人去工厂工作,在工作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在工作时发生致残或致亡,请问对《介绍人》有什么责任吗?
20多人为一人担保贷款N份 每人都是3-6万现在贷款人跑路了
我的一个朋友贷款 我给担保了 现在那个人偷偷把厂子卖掉跑路了才知道 他所有的朋友都给他担保贷款了 还有的给他当的主贷 暂时知道上当的有20人左右涉及金额大约有40多万 这算不算是诈骗或者非法容资? 我最想了解 我们如果报警的话有用么? 应该以什么名义报警? 我们该怎么办? 跪求懂着方面法律的大哥大姐帮忙解答下 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