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签订了合同购买一商铺,该商铺是一个住宅楼的首层全层分拆开来多个小铺进行出售的,大铺的业主出公证委托给代理公司代理出售,在我们买铺时商定6万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交,然后用他们提供的所谓测绘资料中的建筑面积乘上单价形成了认购书和购买合同的总价,(当时他们说大铺的分拆手续还在房管局中未出来),但后来发现大铺分割后的小铺建筑面积房产证上建筑面积小了3平方米,但套内面积却前后一样,再查合同和认购书上却写着以套内面积计价,套内面积有误差才能对总价进行修改,这分明是事先设好的陷阱,在文件上似乎没有办法说明问题,而找代理公司他们论理,他们直接就告诉我们用法律处理,而且不承认是用建筑面积计价,是按套内面积计价,但在合同和认购书的大的建筑面积乘上单价后,数字上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的两位都没有错,明显是他们一早就知道房产证的面积数,而故意给大了建筑面积数,欺骗我们,那么我们现在有没有办法追回那多交18万元呢?
我们猜起码这个大铺的很多小业主(至少有20多个)都有同样的过程,但可能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被骗了,我们是否联合起来一起争取或付诸法律,虽然文件上对方已经设置好了,但我们大家的证词加起来可不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顺便问一下这类事情是什么部门管的?人多是否会力量大一点呢?因为我们到他们售卖点处找他们理论的时候还见他们用这种方法,以建筑面积乘单价来计价。而据了解大业主其实可能就是代理公司的老板,所以他们死不认帐,只是单方空口无凭,文件却都是对方设置好对对方有利,所以对方根本就不理你,真是没有办法。是等到产权过户收铺后再采取行动好呢?非得打官司?恐怕没有什么胜算。
我上个月底买了一处房屋,当时签订的协议上规定由卖方负责办理房产过户等所有手续,我则按照协议交清了剩余房款。这几天装修房子时发现没有通水,经过与水厂联系才知卖方原来欠有800多元的水费未缴纳,所以现在水厂没有放水。当时卖方给我办理的水卡竟是别处房屋的水卡过户手续,并不是我所在房屋的水卡手续!协议曾规定如
背景:某公司A将其一商铺地面建筑及土地使用证均抵押给银行 其后某公司无力偿还贷款 银行将其转给资产公司 目前最大债权人为资产公司 而同时 某公司A又将商铺其中两层产权卖给了数百个业主(这些业主无法拿到产权证) 据了解 目前产权证在法院手里 现状:某公司B 从某公司A处租赁了此商铺20年 拥有完全经营权 问题: 想
2010年7月3日,在重庆南坪西路苏宁店买了一台美的空调。与格力相比,美的的这款空调价格还略微偏高,之所以买它是因为店员承诺3号购买,4号送货,5号安装。考虑到天气因素,故选择了美的的空调。可第二天苏宁并没有履行承诺按时送货,而是一拖再拖,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打投诉电话,相关部门不予解决,有的还说要7号才
有个朋友,因为私人原因,携带假冒的国安证件去一个住宅小区和一所高中,以假身份调查,找人。 后被发现。没有伤人或者损坏公物的行为,纯粹是为了找人。 请问 1:这种情况一般怎么处理,是否会移交法院判刑? 2:如果只是罚款 拘留,那以后出国留学或政审时能否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丈夫今年2月15日在湖南省肿瘤医院做右小脑肿瘤切除手术,之后因病人手术影响呼吸,于2月18日又给病人做了气管切开手术,两个手术均顺利,病人思维清楚,手脚能动,没有生命危险。2月21日,我们家属和往常一样,十点钟进入重病室看望病人,病人用笔(病人不能说话)和我们交谈了十几分钟,因探视时间有限,十点二十分钟离开
2003年王X将原承包的方塘和杨树转卖给甲和乙,甲出资4万.乙出资2万,在此期间由乙管理,方塘的承包费用由乙上缴,其收益归乙所有,由于种种原因现在杨树大部分死亡,由于甲在某年过世了,甲的家人和乙产生矛盾,想拆分但却达不成一致协议,
我的朋友强奸了别人,双方约定私了,赔了对方一万多元,有电话录音(录音内容大意为双方都不在追究此事)和简单的协议,过了一个月她说还要起诉我朋友,我朋友该怎么办?
最近一个原本跟我家关系不太好的人(姓名:明)来到我家故意闹事、因为停车位置的原因、他故意把车停到路口处、不然我的车出去、我有跟他说、让他让一下、这样大家都可以通行、但他不愿意、我说了他一句就回家了、因为要外出有事、几分钟后我又出门看他走了没有、刚出门碰到了他的父亲(60多岁)在门口、其父将我拦住、说我
我于2011年1月6日在唐山市一建筑工地上摔下来,造成右髋骨粉碎性骨折,在北京市积水潭医院住院17天,但是事故方给我的赔偿只到2011年3月26日,到今天(3月4日)我都还不能走动,我想各位能够给我提供意见,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