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的执行日期是对所有人还是对5.1后新入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十六条,假释的前提由原来的实际执行10年改为实际执行13年,而修正案是从2011年5月1日执行。我想问,是所有人都在5.1开始执行新规定,还是说5.1以后入监的人执行新规定呢?如果犯人马上就到10年期限,也符合假释条件的,他是否是按原先的规定办理?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这款规定的期间如何掌握!如果在公安机关未发现犯罪前,税务机关为发现犯罪行为,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后,税务机关在介入的,是不是也按照该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还有做出
2000-2008年间粮食补贴是种地人受益还是所有人受益. 没有约定呢?怎么处理啊.我看有的人说是谁种地谁受益.有没有时间限制啊,如果没有的话,那根据在那些法律或文件中呢!
2000-2008年间粮食补贴是种地人受益还是所有人受益. 没有约定呢?怎么处理啊.我看有的人说是谁种地谁受益.有没有时间限制啊,如果没有的话,那根据在那些法律或文件中呢!
上海非产权房买成产权房需要户口簿上所有人的同意还是只需户主同意即可?
上海非产权房买成产权房需要户口簿上所有人的同意还是只需户主同意即可? 若买成产权房后,房产权利是否只归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所有?而未在房产证上登记的户口簿上的其他人员是否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谢谢
刑法修正案八第26条、第27条有错误。第26条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显然应当包括普通货物、物品,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第27条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这种情况是否触犯刑法?如果触犯到底是放火罪还是失火罪? 我是一个苗圃,去年底,我的7亩苗圃地被他人防火烧毁,当时我报警后已经当地刑警调查核实,当事人也承认是他放火烧毁的,因损失较大,我找当地司法所调解不成功。现在他们让我上法庭,我不太清楚应适应那条法律规定。 放火人是因为他的耕地和我的苗圃地搭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