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一片山地(村有林)是村里瓜分到私人经营的。原主人也无使用权证明,但前期有种植杉树。最近有人侵占了这片土地的4分之1,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我买来一块地基造房子,房子造好了。现在开始造围墙了,我的地基交界是山,因山的价格谈不好没有买。在我造围墙的时候工人把山和我的地之间交界的地方挖掉了两棵树还有几平方山。她要我赔,不是赔钱。树要像原来一模一样种起来,山要恢复原来的样子。现在我在山和地的交界处缩回几米造围墙她还把我的围墙挖掉。已经挖掉了4
乙村村民在民国9年时用20大元买回一山并有卖山契现有法律保护吗?但是1953土改时期将此山分给了甲村村民,1983年又将此山分给了甲村村民并发有自有山证。但乙村村民现在去开采山石。甲村村民阻止乙村村民去开采。甲村怎样讨回公道。
你好, 我们家的土地和他家的山是连在一起的,他的山的证上写着以路为界,后来那个路不是路了,我就把自己的地扩大了一些,都种了好多年了,现在那里拿来卖,那山的主人就说那地是他的,要我们拿钱买,请问山以路为界,那那条路就是他了吗
我家是农村的,在2000年,a要到城市定居,把土地划分了给我家(没有去更换土地证),但是从那之后关于那块土地的任何事项都是写的我家的名字,但是现在要开发了,a又想把土地拿回去,并说土地证上写的是他的,还有“土地30年不变”也可以证明是他的,我家很困惑,虽然我们证明不全,但是之后几年土地上的名字都是我家的啊。
2000年前我爸爸王政的姨夫刘水、姨妈田芳与其养女(抱养非亲生)刘花已经断绝父女、母女关系,经公证处公证如下:刘华对二老活不养死不葬,断绝一切关系,包括二老遗产在内的三间平房(共占地200平方)分配均与刘华无关,刘花均无意见,公证处公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刘水和田芳持有一份,刘花持有一份。事后,由我爸爸王政赡
我在2011年1月份买了一套房屋,已经拿到了房产证,过户手续一切正常。只是上家的上家的上家的户口,也就是房子最前任主人的户口还留在房子里。 但到2月下旬,来了一个放高利贷的人,拿出一份所谓的“租赁合同”,是最前任房主签署和他签署的。合同中写的是,最前任房主1年前欠他5万块钱,还不上,就签署了这个所谓的“租赁
我是一个农民,现在开始征地了,其中有一部分地是种着别人家的地,现在征地了,是人家的,土地补偿费给人家,地上物补偿费归我。征地签字是该地主签字还是树主签字? 征地现在是按村子里的规定执行还是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补偿不合理,不交地继续种 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我在口粮田上种着果树,签字程序是先找 地主签字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