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奖惩条例>废除后,企业还有权力对员工进行罚款或者除名吗?
我在一家小型商场上班的,快下班的时候,几个同事到我柜台玩牌,被管理人员看到了,商场要对我们五个人进行罚款,每人500元.我都跟另一名同事都没玩,也要被罚。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还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吗?如果可以,是不是只要员工签名了就等于经过了民主程序,员工也认可?
以前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提到 对于个人的罚款不得多于其工资得20% 不过现在这个法律已经废止 新的劳动法里面也么写,谁能说明下发 ,需要有具体的法律说明谢谢
我公司制度规定下班忘记关空调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规定空调的设定最低温度为25度,如低于25度每次罚款100元,而且罚款时没有书面公告,就凭一张行政经理的便条记录就直接在工资源共享中扣除,请问这样的罚款制度违法吗,这样的罚款程序合法吗?
企业职工奖罚条例已经作废,对员工的罚款得不超过工资的30%是否有效?
企业职工奖罚条例已经作废,对员工的罚款不得超过工资的30%是否有效? 如果无效,那职工不是有赚钱的可能?? 打错字了,应该是“赔钱”
因为违反员工宿舍的管理规定,晚归宿舍,人事行政部门对我进行了一次处罚。而部门经理又对我同一件事进行处罚,而且是金额是经理自己制定的!虽然经理以前在会议上也有说过,违反员工宿舍的管理规定部门内部也要处罚,但这样合法吗? 谢谢 如果是违反条例的,麻烦请说出具体条例,谢谢!!
商场的管理人员制定了除商场的管理条例以外的规定,如:上班迟到,除迟到的罚款以为另外还要罚没开早会的也要罚钱(因为商场每天早上都开例会,但是因为迟到商场门无法进去。所以他们说这也是要罚款的)。他门让我们在把周末的日期打上钩,没有发现也要罚款,等等,其实罚款也就几块钱,但是我觉得很没道理,我想问问除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