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进入一批毕业生,由于户口正在转接过程中,无法找到户口首页及开相关户口证明,导致在北京的海淀社保不能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员工一天不把资料准备齐全,那么公司就存在风险,请问如何规避这种不必要的风险,让员工自己写个相关说明,上面写上为什么没有办理相关保险的事由,这种说明对公司有多大帮助。求助。
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补发加班费?失业保险金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2003年到公司上班,直2007年9月公司才签合同,公司一直未购买社会保险,也未支付加班费,今年8月我休完产假上班后,公司为规避经济补偿,采取各种手段逼迫我主动辞职,现我准备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2003年至今社会保险,并补发加班费. 1、2006年未签劳动合同期间曾待岗5个月,领取待岗工资,对我追讨社会保险的期间有
1、公司之前不够正规,没有为工作多年的员工缴纳保险,现在想要一切都规范,要从新入职的员工就给上保险,可是现在存在过去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一直没有上保险,这次怎么处理?如果工作之日起补偿,金额有些大,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既能安抚员工,又能节约成本,老板满意呢? 2、之前为少部分员工上过保险,可是也不正规,按工
公司连年亏损时,是否可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不知从哪里得知一个信息,不一定准确所以想咨询一下。 公司连年亏损时,是否可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我爸爸是2000年进的公司,今年1月多份正式退休了,退休以后公司在聘回上班,今年我爸已经60岁了,上个月自己买的社会保险,一共交了46000元,公司只报销3500元,合理吗?公司只买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其它都没有买,也没有退休金,请问这样合理吗?社会保险金单位应该出多少呢?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本人于2007年4月份进入现在的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一直没未给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直到2010年1月份,本人因突发性气胸住院。因没有社会保险,住院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共56000多元。之后,再次和公司提及我的社会保险问题,于3月份才正式缴纳。我想就上述的医疗费用向公司提出赔偿,并补缴未缴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员工离职的时候不给三金的钱,因为除名可以吗?因为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吗?合同还没有解除就和其他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但没有签合同可以吗?{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等公司走入正轨后(现在还没有走入正轨)再补三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