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丈夫借款,妻子书写欠条,并替丈夫签名,也就是非本人签字,丈夫知情的情况下,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我工作的单位于2008年向我个人借款多次,共计80万元,每次借款都给我个人打印了一份欠条,上面写明了借款金额和预计归还日期,并在单位落款上加盖了公章。据我了解,这些资金在公司财务账目上无体现,请问如果我现在拿着这些欠条,能否与公司打官司讨回我的钱,这些欠条有无法律效力?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注:我想知道,这
我们是2006年协议离的婚,离婚后所有财产归了男方,男方只是打了个欠条,是2008年12月31日前还清,可现在他仍然说无钱还,两年期间他把以前的所有共同财产都已变卖,我想知道我是否还能凭借欠条通过法律讨回属于我的钱
现在一个化肥老板拿着一张有明显更改痕迹的欠条,让我还赊欠的化肥钱,但是那个欠条是我07年写的,现在被他改成09年,只改了一个数字,现在他起诉我了,我已收到传票,请问申请鉴定应有谁提出?做笔迹鉴定能否鉴定清楚事实,签定费用该由谁预付? 当时的明细记账还有我写欠条的所有事情都是我跟化肥老板的亲妹夫两人
我要搞调动,要花三万块钱,我把钱交给中介人去办,我要他写一张欠条给我,如果调动成功了,我就把欠条还给他;如果调动失败,我就拿欠条去向他要钱(我知道他的工作单位和家庭地址)。这张欠条应该如何写才具法律效力?
我借给别人24万元钱,之前没有打欠条,事后大约一年我让他补了张欠条,欠条内容写得很明确,包括原因,人,时间,利息,还承诺如果2010年1月1号未还钱就把他名下的一处房产过户给我的一位家人,这张欠条是用手工写的,签上了名字,还按了手印,但是不是很清晰,结果由于疏忽,欠条不小心丢了,现在我手里还有一张当时打印出
这笔欠款是否可以追得到,通过法院还是私人去追呢,那两张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爸在2000年卖砖给某人,写了欠条说到时以物抵押。还在2001年我爸帮他打水泥桩,又写了张欠条,共款48440元。但这笔欠款,我爸年年有追,但因知他欠人家赌债每次去追都因他母亲挡在门口,说什么屋又不是他,车又不是他,他什么都没有,你有本事去追他去,所以一直以来,我爸虽然有去追,但因很少见到他本人,所以一直未遂
甲找乙丙分别借了4000元,立了欠条,只书写了,甲借了4000元. 及甲的签名. 过段时间后,甲还给乙4000后索要欠条,乙称丢失,甲觉得没什么,便没有继续索讨. 一段时间后,乙持两张4000元欠条上门讨债. 从法律上,取得不合法,要怎么去证明.. 是现金还款,并未有其他证明. 就是这张欠条,内容不明确,他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离婚时我给媳妇写下一张欠条内容是:今欠某某2万元整(贰万元正)三年内归还。 2008年4月 我想问下这个欠条什么时候能失去法律效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