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中提出338301.6元的利息,从2009年1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到给付日止。现截止到2011年1月2日,利息为多少,利率是多少!
劳动仲裁那仲裁了偿还我比如:1万本金。没有说利息。 可是现在从:08年5月后到现在二年多了,我可以要求公司按一万的本金另外在偿还我逾期支付本金的利息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朋友向某某担保公司借了2万元,起诉后法院会怎样判决我偿还本息(我知道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法院不予支持),我无法一次性还清本息,请问:我可以分几次偿还吗?以后我还要继续支付他的利息吗?
法官好: 我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确认债务本金和利息,确定履行期限,之后,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偿还,调解书中,也没有约定逾期后的利率,我是否还可以向债务人提出利息,可以的话,按什么利率计算
请问:执行款的利息部分是按同期贷款利率的短期利率计算还是根据时间的长短计算?例如:我的执行款三年了,法院是按同期1--3的利率计算,还是按同期的短期利率计算? 还有一个问题:案子经过初、抗、上三审才终审裁定。后两个判决都是维持一审判决。请问:迟延部分是否按一审的时间开始计算?
罗宾国税当铺高利贷基本情况一览表胡女士2008年因公安机关处罚到罗宾国税当铺借款十万,一万一月利息一千五百,陆续还本还息计六万。到2009年七月总累计本息尚欠十万。计利息至今。其中我找老妹借了二万还给了当铺,去年下年廖艳明亲自拿七万现金帮我还给当铺。今年上年四月份还了一万七千。10月份还把胡女士叫到当铺强迫打
我2000年因为卖车,和朱某签订协议。协议约定朱某付2万定金,后因其它问题朱某没能履行协议。事后朱某将我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我败诉,返还朱某2万元定金。今年判决执行完毕,执行庭却要求我支付判决书上没有说明的利息,请问执行庭这么做合法吗?如合法,有何依据?
银行贷款合同中规定,借款人如果提前还贷需要支付全部贷款利息,这是否是霸王条款?法律允许这种条款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问这个加倍的利息,是怎么算呢?是不是从判决给付之日算起至履行之日的利息*2倍?比如4万元,从2007年7月至2011年2月,这个利息具体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