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人介绍认识一男子,合作投资手机生意,他方开始说每天有可观的利润,我心动,打算到他公司边打工边合股,到才发现公司其实就是自己租的寝室 放几张桌子 很差,自己感觉到虚假,在由于之中他说急需进一批货,他方说要合股那就拿出诚意来,钱拿去后,我说借你,一星期内还我,合作的事情我还在考虑,一星期后我催款,他却找种种理由说没有钱,后拿不公平的合约给我,我考虑不合股,根本和之前说的不一样,皮包公司。但是他一次次找理由说 没有钱 有钱还我。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08年8月在东莞认识李新华,后来其说要买房产,向我借款1.6万,后面我发现根本无此事情!找其追讨不成,后其失踪,无法联系!我掌握有其身份证复印件!后面我了解到他在广州等地有过如下行为:1.通过音乐交朋友取得信任,借吉他或现金突然人间蒸发;2.应聘公司职位先是探探公司虚实,有他认为空子就努力地表现自己
我于今年3月份在一投资理财公司投资(经朋友介绍的),合同快到期时我去找经办人要钱,他说资金困难,给打了个借条,把合同要回了。结果4月份去找他,找不到人了,找了个律师咨询说属于借贷纠纷,要起诉他,可是他名下竟然没有财产,无法要回我的钱,去派出所报案,竟然不立案说不属于诈骗。我该怎么做呢(此事去法院一查,才
我有自己的公司,很多朋友都知道我做股票,有次我接到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对方说我是基金经理,你听我的就能挣钱,然后对方开始用电话通知我买卖股票,开始我挣了一百多万,想给他点好处费,但是对方不要,于是在接下来的操作中,我开始大胆的相信他了,几乎全是满仓做,最后亏了200万,我想问下,这个人算什么,他不是寂
我的一个女朋友他和男朋友在香港注册结婚,当时他知道他的先生正在办理和新加坡妻子的离婚。 但是他的先生欺骗了她,没有协商好,暂时没有办理下来,并且拿了假的离婚协议说已经办理完成了,然后用他香港省份和我的女朋友(大陆身份)在国内注册结婚了。 两年后她发现了此事, 但是他们已经合伙购买了房子,男方为女方出了
1、如果法院最终认定诈骗成立,那最终的罚金是归还受害人还是充公?2、诈骗罪应有原告,那在法庭上原告是否必须出庭指正?3、如果介绍的工程都成了,是否构成诈骗?4、如果公安机关由于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愈加之罪何患无辞”怎么办?
去年十一月份,我妈通过一个姓周的朋友介绍说他有一个姓赵的朋友急需十五万钱,对方承诺今年家里有拆迁房,到时家里拆迁了就把一套一百平方的房子作为抵押,并说拆迁的房子已经是在建中了,如果到2012年六月还没拆迁就还二十万的现金,当时赵写了一张二十万的借条,和承诺书,姓周的作为担保人签字,后来经过打听,赵根本是
我的一个亲属10几年前模仿领导签字,伙同他人取走公司30万元现金,后被发现,其主动承担并还清所有款项同时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也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并未关押。其同案犯一直在逃,于年前被捕,公安机关要求其本人返回原籍协同完成最后的核查,但是我那亲属由于工作关系今年一直在海外工作,返乡非常麻烦。 请问以上所述的
两人合伙借用公司资质承揽工程,工程完工,中途我撤出,要回投资成本,还有利润没分,我们签了份协议,意思是我撤出和工程没关系了,但之前我的利息他答应给我,还有一些没算清的账目。后来我去公司支取甲方拨付的分期工程款,他到公安去告我,之后我被刑拘,后取保。这明明是两人的经济纠纷,为何公安插手,太窝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