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一个朋友买了一套带院子的房子,房产证已经过户完毕,但是发现土地证是94年颁发的城镇居民宅基地使用证。问题:这个土地证能不能过户?不过户的话是不是对房子的产权还有影响?如果将来要进行拆迁的话拆迁补偿是不是会赔给原房主?多谢多谢!
这个城镇居民宅基地使用证上这样写的:“根据***第41条规定,准许使用,此地属于国有,本人只有使用权,不准出租、买卖和擅自转让。”
我想请问一下:我家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是因为村委会在量宅基地时给落下了,现在想补,村委会给量了,,邻居家有使用证,村委会是按照他家使用证量的,他家够用剩余后就是我家的,但是邻居不同意,村委会说两家有争议,最后就没有给我家补宅基地使用证。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解决呢。
我家院墙外有块地原来借给邻居种菜,他们想占地建房,我家是否拥有那块地的使用所有权?那块地如果按宅基地面积,有可能超出面积标准,但那块地在我家土地使用证范围内. 他们找来生产队长,如果那块地面积超出了宅基地政策面积,生产队长有没有权利收回该地,重新发土地使用证?
我家是城镇居民。1993年审批了一块集体宅基地。由县级机关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请问专家老师,本人的集体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否受法律保护? 现在听说居民的集体土地房屋是违法的,那我家93年办理的也是违法的吗?
我小时候母亲在农村申请了宅基地,建了房屋,后来因为他们夫妻感情不好,怕发生变故,于是在2000年底将她的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更名到我的名下,并且原来1992年发的老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对土地的用途上说的是“住宅”,而更名到我的名下后变成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且用途栏里填写的是住宅,但是使用权
你好! 02年我们这边一拆迁户 将一处政府安置分的建房用 土地卖给我,一直没有过户,据说过户很贵,然后一直没办理,3年后也就是05年 我为了安全期间 拉他们全家人一快去公证处办了个公证。后期统一办房产证,名字都是卖家的,这样对我很不利 问题: 1、现在如果想完全把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 买卖权都归我 怎么走手
我想问的是我家的老房的宅基地使用证是1986年颁发的 但是在前些年村子里面都换了新的土地证 因为那个时候家里正赶上没有人 所以就没有换成新的土地证 我的意思是现在我家老的宅基地使用证还有效力么?
我家买了一块宅基地 房屋五间 占地0.4亩 2006年买的 现在听说要开发 原房主要毁约 原房主弟弟是代办人 村委会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 被原房主从村委会领走
户口迁出且房屋倒塌多年(但有1981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本人又未居住此地,现在此地正待开发,本人想回原出生地用父母亲(但都已去世)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当地村民不同意,要本人重新购地才能建房,合理吗?
我们因弟兄两人都已结婚且目前都与父母同住,前年因向村上申请宅基地,村上收了钱也批了,但只是口头的没有使用证,上月我们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子,又去派出所办理分户,结果不给办说是要宅基地使用证,我们向村上问村长说已好多年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了,村里也有好多和我们一样的盖了房子但是没有宅基地使用证的都办不了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