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事业单位(幼儿园)中的工人编制,属于自筹自支性质,工作年限已三十多年,该单位(幼儿园)在几年前已经取消;职工由区教文体局管理着档案,并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费,该单位(幼儿园)名称至今还保留着。今年本人已到国家(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区教文体局给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是不给发退休工资,原因是该单位(
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
如题,如果私营企业主拖欠工人工资,是否也算是非法占有?拖欠的工资,本应该是他人的财务,企业主非法占用而且有明显的意愿让其发生!是否也成了非法占用了呢?说到底,是中国的政治体系,在包庇富人,践踏普通老百姓!州官可以防火,百姓不能点灯!
我是2010年申请一家沙发有限公司,由于行业市场不稳定和经营不善导致债务重重,供应商逼债也特别厉害,面临目前的困难我想得到法律的帮助
没有签订劳务承包协议,分包人拿钱走掉,承包人是否应该承担工人的工资。
现有一工程分包人中途退场并携款走掉了,承包人已付了所完成工程款的80%,但分包人未付清工人的工资,现工人及承包人无法找到分包人,请问承包人是否有义务承担工人所剩余的工资款
我是2001年4月退休,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办事员手要到2011年2月份才能领取工资,期间10个月工资不给补发,是否合理,请问省市有明文规定吗?
我进厂的时候什么资料都没有填,合同也没有签,我在那里做了两个月零九天提出辞职,到我离职到期时发现工资少了七天,厂里会计说要扣我七天工资,我又没签合同是不是厂里不应该扣我的工资是不是不合法的?我又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是那个厂的员工,我是否可以到劳动局告他叫老板赔偿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