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在一个事业性的医疗体检中心工作,因为家中老人发病,提前向单位申请,周末不能加班。事后上班被告知要扣除当月奖金的一部分,是否合理?另外平时双休日加班都是发放加班费的,之前并无协商和明确规定扣奖金的条例
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的加班工资还可以让公司每个月多赔我多少 我们工资的标准是:保底工资680 提成:(看销售的总量提成) 加班工资:240 工作时间:一个班上12个小时,上完了一个班休息24小时!一个月上240个小时! 内容就是这些!请相关法律人士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还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司每天只发50元补贴
你好: 我是青海铝厂的一名职工,今年4月份请晚婚假结婚,在发工资时车间主任以我的婚嫁时间超过7天为由车间内部规定事假五天、病假七天扣除当月奖金)扣除我的当月奖金约合900元左右,我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青海省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对于晚婚假工资待遇问题有明确规定如下——“第十九条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由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5月份上班了,现单位发1~9月的奖金,我的被取消,我想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我公司2009年文件规定:有加班由部门领导在半年内安排补休,半年内没有安排的发放加班费。但2009年10月至今,没有发放过加班费。请问:单位的文件是否合法,我能否以未及时发放加班费为理由辞职要求经济补偿
抚养费20-30%是否包括加班费、奖金。再有就是如果女方离婚前有一女儿跟随男方生活,离婚后又结婚再生一小男孩,那女方给女儿的抚养费还是按20-30%计算,还是有所减少?
我是从9月23号到10月13号请的20天长假,上班后得知部门领导把我9月份的考勤48个小时的周末加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补到事假里,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让同事代打了下班的卡,多报了2小时的加班,这样的情况有5次,人事发现后,以“多次让别人待打卡,骗取公司金钱”为由提出辞退,公司是否有权这样定性,骗取公司金钱是否要达到一定数目才能构成 辞退我是同意的,现在就是觉得公司的定性有问题,让别人待打卡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不至于是骗取公司金钱吧,骗取公司金
我是商业单位,原先是按照销售来算奖金的,比如说原先这个月应该拿到手1000元的奖金,现在因为公司准备实施这个考核制度,由店长给员工评分,如果给分在80分,那么1000元的奖金就打8折变成800元,如果是70分就是700元,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减少奖金的制度是否合理。
前几日,公司经理发了一个通知:公司统一规定和组织的活动,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全体员工必须统一参加,未经经理许可,不允许缺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同时以后公司奖金及其他一切福利均取消。特此通知! 在此之前,公司决定本周六组织活动然后报名去的人很少,然后就有了这个通知。 我向经理请事假,他不同意,向他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