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专卖店上班,因店铺1月份失货严重,现要我们员工赔偿,我工资的大部分都被扣掉了,现在我也因此辞职了,还有二月份的工资也没有给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我也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在这家专卖店上过班, 我想请问我一月工资被扣除大部分是否合理?我是否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工资?
事实上老板欺骗在先,正式上班后并没有领到老板一开始承诺的工资,(老板许诺过了试用期工资不会低于1700-1800,可事实上领到手的工资是1200一月)自动离职也是迫余无奈,事实上在自动离职前已经几次提出要走,只是没有正式提交书面辞职书,老板娘也亲口让写辞职书给他们,并说他们厂养不起这类话,可等真的去辞职了,老板
速求好心人提点!!!情况比较棘手~ 我是2007年5月份进入公司工作得,7月份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我们职工手上没有劳动合同,而且工资是现金支付的(底工资是1000元一张单子,还有提成一张单子,平均到手是1500元,每个月领一次签个名,没工资凭证)……后来也没继续签什么合同,有人说那样算无合同劳工,得不到法
本人在一家酒店做协管员,负责酒店停车场安全巡查工作.在我上班期间停车场中一辆轿车被另一辆车刮伤,由于我未能发现,那辆肇事车逃逸后,该车主要求公司承担其损失,但公司以停车场系免费停车为由拒绝赔偿,是否合理? 如果公司要我本人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合法,如果要我本人赔偿.是完全赔偿,还是部分赔偿呢,如部分赔偿,上限应
我司是一家港资公司,但是对于我们大陆员工实行扣押一个月工资,本来每个月25号发工资,但是从来没有那么准时的发过工资,请问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规呢?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09.3月进厂实习,今年七月份开始签的合同(七月份毕业)在此期间有一个小错误6个月试用期,现在工作上又有了一个失误,不造成任何影响,公司要开除请问合理,是否会有赔偿
我在一家专卖店上班,因店铺1月份失货严重,现要我们员工赔偿,我工资的大部分都被扣掉了,现在我也因此辞职了,还有二月份的工资也没有给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我也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在这家专卖店上过班, 我想请问我一月工资被扣除大部分是否合理?我是否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