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您好!我男朋友和别人打架,打掉对方一颗牙齿,算是轻微伤么?地方派出所要求赔偿3000元,可是被打伤的人不同意,我们该怎么办?B天天威胁我们,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我们不受这种精神摧残么? 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A味我男友。B为被殴者,C是我 B是我男友公司的营销总监,女,一直对我男友有爱慕之心,B总监是
两人酒后因琐事争吵,随即两人动手至一人受伤(额头2厘米缝4针),警方介入以后事情结束,报案后伤者在诊所处理伤口没有住院然后回家。事后第三天,打人者带礼品及1000元钱看望伤者,明确1000元为赔偿金,伤者收下,一星期后伤者拆线,伤情已无大碍,但是伤者以“头晕、不舒服”为由要求打人者再赔偿5000元。(伤者为退休人
律师您好: 我是陇东学院的一名学生,今年十月份我和我们学校的一名同学合作为一个我公司写了一份报告,雇主给了一定的报酬,由于我开始没有说清楚导致他打我,最后检查为耳膜穿孔和轻微脑震荡,问题的焦点集中在:他说我没有把原先说定的100元没给他而我说给了。学院没有处理下去,我现在想通过法院维护我的利益,我想问
两车相撞,对方司机说头晕,诊断轻微脑震荡。住观察室二十天。花费6600元。七天的时候花费三千元,多次要求赔偿一万五就出院。我方不同意。对方拖着不出院,一直到二十天临近过年,对方自动出院,此时在医院花费6600,要求赔偿两万,费用包含未来三个月误工费和后续治疗费。双方都有交强险,无全险些。
今天在单位和同事发生了争执我一时冲动打了他2拳打他也打了我。他的鼻子流了一些血和脸颊一边有一些青带他到医院看了照CT医生说没有任何骨折现象。请问我这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而我应该承担哪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