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号上班至1月18号,后请假一个月回家,直属经理同意,但总经理未同意。回家过完年后2011年2月15号检查己怀孕2个多月,因此不想再去公司上班(公司在外地),现23号公司发工资时扣了我1月份的18天工资不发,理由是未办理交接手续,请问我应该如何要回工资。
怀孕4个月,老公经常出差,吃饭经常不定时。担心营养不够,想请长假回老家让妈妈照顾我。工资无所谓,本来也不多,正常的产检请假都扣工资的,公司也没有正式的规章制度之类的,都是老板说的算。但是领导说社保也不给交了,我觉得这样实质上就等同于离职了,但是不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只是我跟公司私下约定。如果我不同意就
得肾结石请假,公司不发假期的工资就算了,但还另扣除请假的钱,这样合理吗?
得肾结石请假,公司不发假期的工资就算了,但还另扣除请假的钱,这样合理吗?
今年4月初入职某私企,无签署劳动合同,但给上了保险。5月中发现自己怀孕1个月,11月中旬(已经7个月身孕)因为身体疲劳无法继续工作请了假。12月老板通知我自己续交请假期间的保险金(约1300元),等生了孩子后再给我上3个月保险。请问怀孕请假期间的保险我该怎么办?谢谢
公司的员工都没有底薪,只有提成,请事假还要扣一天的钱(个人一个月辛辛苦苦挣到的提成/26个工作日),请问合法合理吗? 又有什么好办法解决?
我是一名澳门劳工,我们是半个月发一次工资的。今天向公司请假了,从2011年1月11号请到26号,一共14天假,公司批了,但是公司说了,我12月15号到31号的工资不发,要等到2011年春节过后一起发,可是我1月有上班,除了元旦1,2号休息,3号到10号我都有上班,而且26号回来以后还要上几天班才放假过春节,1月工作起码十天以上,
我是一名澳门劳工,我们是半个月发一次工资的。今天向公司请假了,从2011年1月11号请到26号,一共14天假,公司批了,但是公司说了,我12月15号到31号的工资不发,要等到2011年春节过后一起发,可是我1月有上班,除了元旦1,2号休息,3号到10号我都有上班,而且26号回来以后还要上几天班才放假过春节,1月工作起码十天以上,
我准备怀孕,因35岁,且去年流产过,担心再次怀孕身体吃不消,不能正常上班,想请病假在家里待产。这期间,单位应该支付我工作吗?且标准时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