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上注明:“严禁编造或串通客户使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信用。”违反者直接开除,这条是否适用于,员工以不通过审批为目的,使用虚假资料填写信用卡网站客户使用的在线申请表,以期望完成公司布置的业余的信用卡推荐量。
看到某些律师的回复可能和银行业无关,甚至有些律师根本没有仔细看清楚公司规定。公司员工手册上的规定是“骗取银行信用”而不是“骗取银行信用卡”这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希望能对于“银行信用”这4字在法律上给予明确解释。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了7月了(试用期三个月),现在公司以年终考核不通过要我离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员工违反厂纪厂规公司以大过(一个大过一百块)次数开除员工; 旷工三天开除,旷工除没有工资以外还扣除相应工资 如果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带哪些东西
关于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经过培训和沟通,都拒绝改正,是否可以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开除
我公司一名十年工龄员工,由于自身疾病(非工伤)养病18个月后,要求上班。公司考虑其身体情况,无法从事原有岗位,调剂保洁岗位,但一直不服从安排的工作,也多次和他沟通,违纪单也开了,但是也不肯改正,而且拒绝签违纪单,公司出于无奈,出具了处理通告,根据公司制度记小过处理(绩效下调两级),但是该员工还是不改正
我公司有颁布管理制度,列明员工迟到早退2次以上,公司可以直接开除。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如果事实清楚,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