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正常夫妻家庭,今年58岁,一切合法生育,有一亲生儿子,于1998年的时候,丈母娘捡养了一女婴回来,后来女婴由我们夫妻抚养至今,今年12岁,我们知道这属于私自收养,但女儿很可爱,不舍得放在副利院,我们不符合收养法的规定,我们有子女,网上查《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说1999年4月前的,
我跟我老婆到了年龄但是没有结婚生了个孩子但是没有带到,过了一年又生了个但是我去办准生证的时候出示了前面个没有带到的小孩的死亡证明,但是乡里的人不给我办,说我没有结婚前面生了个,这算二胎要罚款,我应该怎么做呢
我离婚后女儿判给她妈妈的,我每个月出抚养费,可是我前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女儿转学了,现在还以各种理由不让我接孩子,当时法院判离婚时,判决书上写出星期五下午到星期一早上是我带孩子的,现在对方不愿意我该怎么办。
我们户口都比较特殊吧,所以孩子都快3岁了还没有上户口请问阅读下我的问题内容在回复谢谢!
我和我爱人是2007年接的婚,2008年3月份孩子出生在商洛市妇幼保健院当时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可是我想把孩子的户口上在我爱人的那里,(爱人户口是石家庄的),可是因故没有给孩子上户口到现在。而我的户口在商洛市人才市场的户籍所在地方。请问我现在想把孩子的户口放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可以吗?他别说明我是非农业户口。另孩
我和老公不是同一省份人,老公入赘我家,孩子出生后户口落在我这边,随老公姓。当时说好了的孩子上学前就把姓改回跟我姓,但是听说现在改姓不太好改了。请问像我家这种情况要以什么理由申请改姓。如果孩子上学后再改的话又需要什么程序?
要是法院宣判孩子归男方抚养,可是孩子户口却在女方名下,怎么把户口迁往男方名下?男方为陕西户口,女方天津户口,现在要把孩子户口迁往陕西怎么办?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去女方当地的户籍处办理迁户口手续?
我是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孩子的父亲是北京市户口,现在孩子的户口在他父亲的户口本上。请问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孩子可否随我落到集体户里?
因男方有外遇离婚了,男方带孩子净身出户,房子归女方所有,现在刚离两个月,男方又反悔了,起诉不想要孩子,如果女方坚持不要孩子,法院会强判给女方吗?重新起诉女方的财产会不会受到威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