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临去世前就房产继承立下遗嘱,(在哈尔滨有3处房产)母亲私自将所有房产给弟弟。我要求看遗嘱,母亲不让看,请问我是否可以看遗嘱
我想对现在的房子立遗嘱,指定我女儿是唯一继承人。我离异,女儿12周岁,监护人是她爸爸。我想在遗嘱中指定女儿未成年之前的遗嘱执行人和财产管理人,就是想让女儿从我这得到的一切利益都依法规避开她爸爸。可以吗?合法吗?
母去世前留有自书遗嘱,言明属于父母共同财产的房产归父亲所有,现父亲持该可否直接持该遗嘱要求房管局过户到自己名下。按照司法部建设部的文件《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必须是持公证遗嘱才行,但该通知据说并不属于法律、法规或规章,与《物权法》相抵触,请问司法部建设部发的这个通知现在看来是否无效
老人有一套房子现在给了儿子住,但是房本没有过户,请问现在过户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是立遗嘱的方式需要怎样公证,公证后是不是将来继承房产的时候其他子女就没有了继承权呢,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生前过户,是不是所有子女都可以享受继承权?
2002年父母写了一份遗嘱,父亲的福利房由我来交款,以后房子由我来继承,父母双方签字,03年母亲去世,父亲还在,但该遗嘱未经公证,问该遗嘱以后是否有效,房产以后能否由我来继承? 遗嘱是父亲执笔,父母亲签字,不知有没有影响其法律效力。
我家是再婚家庭,我的继母有一个儿子,和我父亲形成抚养关系,我家房子是我父亲再婚前购买的,房子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如果将来立遗嘱把房子给我,合法吗,有效吗? 和我哥形成抚养关系
是可以继承全部房产,还是只能继承50%房产,另50%需要走赠与。 法律上规定只能继承死亡者财产,如果我这么继承父母的全部房产,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家里三个姐妹,都已经成家并有小孩,我因各种情况离异并有一孩子,父亲已去世,户主现在是母亲,由于二姐妹条件比较好,我条件比较差,母亲愿意把房子留给我的孩子结婚,二姐妹以前一直口头同意,现在却反悔了,理由是我有了经济适用房。现在房产证等都在大女儿这里。我想问下: 1.如果母亲现在立遗嘱必须要其余二姐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