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十年代初买了二间私房,因为这套房的原产权人在文革中将原土地证遗失,但留有历年缴纳的地徼税凭证,她最早是将此房买给其子(非嫡生), 卖买契约上也特别注明日后协助其补办相关证书。此后该房又历经了二次所有权人换手后又由我购得,当然,我在咨询有关部门后才决定买下的。后来我在单位协助下也从房管所查到这房子的相关原始记录和一些辅助资料。以后我一直因为在外工作关系错过二次政府统一补办机会。如今我也年老退休多年,因为该房一直沒合法的证书,一直是我心里放不下的一桩事。再则又考虑到将来可能的动迁问题,特别是其唯一女儿(在囯外)曾委托律师对这房的产权主张,虽然在我出示其母亲签的卖房契约后不得不放弃了这主张,但这事使我心里更十分不安。 根据上述问题,我不知如何办理我这房子的相关证书? 问题补充: 我现在全家户口都在该房子內。我也曾经几次去房产局询问如何补办这房子的产证(从00年代后土地证改为房产证),有一次的答复是"干脆等动迁吧!"06年我房子的地块曾也启动旧房拆迁,我这情况也与动迁方面谈过,动迁方似乎也未表示疑义,由于后来整个地块动迁工作停止,此亊也又搁置了。 还有一点,这房子最早占地面积仅20余平米,几十年来隨着人口自然増加,旧房翻造,房屋面积肯定也扩大了点,这实际上也是私房普遍存在的现象。不知相关部门对此这又怎么计算?
我家是私房,房里户口6个,分别是我和父母,我叔叔和堂哥还有他妈妈,但是产权是我过世爷爷和奶奶的,他们除我爸爸和叔叔外还有5个子女,难道他们也能分房。 产权人其中3个女儿都享受过拆迁安置了,难道还能再分给她们。
你好,请问在婚后所建的城中村私房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离婚后房子如何分配?如无法分割
你好,请问在婚后所建的城中村私房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离婚后房子如何分配?如无法分割,那么可否判居住权?在离婚后,房屋所收取的租金法院能否分割?如何分割?
房屋产权经法院最终判决,但因房产属于拆迁红线范围无法变更,而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时,如何判定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按照法院判决还是房产证登记?
单位按我工龄,职称等条件与我签购房合同而获得福利房一套(暂无产权).合同明确规定我是该房的居住使用人.离婚时妻子(无业人员)要求将该房居住使用人更改为她的名字,并责令我搬出去另寻住房.法院满足了被告要求.请问法院的判决书与我的购房合 同都是法律文书.以那个为准? 当今法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法盲也当上了法官.给诉讼
单位按我工龄,职称等条件与我签购房合同而获得福利房一套(暂无产权).合同明确规定我是该房的居住使用人.离婚时妻子(无业人员)要求将该房居住使用人更改为她的名字,并责令我搬出去另寻住房.法院满足了被告要求.我的购房合同和法院判决书都是法律文书.听谁的?
婚前男方父母全额出资,因限购,只能写儿子名字,产权如何认定?
婚前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但因限购,无法写上父母名字,只能写儿子名字,产权如何认定?有什么方法和手续可以认定是父母财产?
婚前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但因限购,无法写上父母名字,只能写儿子名字,产权如何认定?有什么方法和手续可以认定是父母财产?
我的房子说入户后90日内给办理产权,可是现在已经3年多了产权还没办下来,我该如何维权?
我的房子说入户后90日内给办理产权,可是现在已经3年多了产权还没办下来,我该如何维权,可以要求开发商给我赔偿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