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三个员工,他们进入,离开公司的时间分别为: 第一个:2006年9月24日进入公司,2007年12月份离开公司,离开公司的时间为13个月; 第二个:2006年12月1日进入公司,2007年9月份离开公司,离开公司的时间为16个月; 第三个:2007年1月12日进入公司,2007年9月份离开公司,离开公司的时间为16个月。 在职期间
社会养老保险是不是只要交满15年,即使以后不再交了,到退休时每个月还是会有退休金领? 另:已经6年没交社会养老保险金了,现在补交是不是要收滞纳金?
我是2008年成为正式员工的,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交社会保险,如果我现在要求公司给我补交,公司也答应给我交了,那本来应该我交的8%的那部分应该我交呢,还是全部由公司负责交呢?
由于没签合同没交保险,现在决定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双倍工资和保险,但是有些问题不明白,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请问那满一年以上的也只能赔偿一年的双倍工资吗?我工作时间是2008年1月到2009年8月
我1996年开始在一家服装厂工作,单位2005年开始给上社会险,现在我想辞职,请问能否要求单位补交2005年以前的社会险。如果单位不给补交怎没办?谢谢!
我老爸在企业里工作多年,一直都未交养老保险,现在想交养老保险,把以前在企业工作的这些年限补交上,但到社保里咨询,说以前从未交过的没办法补交,只能从现在开始算。我现在想问下,是否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方式,能够补交一直未交养老保险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法律对这方面有什么样的规定。
我是2007,11 月跟公司签的合同,但公司是从2008,01月给我交的 保险,当年的政策是不允许补缴,但 现在 我在国企上班,公司要求补齐,不知道现在好不好补,都需要经过那些,部门,哪些条件
我原是江西省南康市的一名教师,现在调到安徽安庆市。南康养老保险只给交到2006年4月份,是南康所有老师都没给交了。现在安庆这边要我补交才能参保,算了下在安庆补交起码得交5万左右。请问我能在南康补交吗?社保还没转到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