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承租人父亲已过世,现户口本内有我和儿子,还有妹妹妹夫女儿,我哥哥姐姐等4人均不在户口本内,请问动迁补偿款,怎么分配。
央产性质的承租公有住房,依据国管办2011年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解答》,“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一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成套公有住房承租人去世后,产权单位原则上不能再以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新的住户建立租赁关系
公租房居改非拆迁动迁款没有户口的子女有份吗承租人父亲已故,子女户口不在里,第3代与媳妇在里。
老人过世后,公租房名字改在常年一起居住的女儿身上,老人还有2个儿子(长子早逝,留有一子),如果此房拆迁,所得安置房或者款项算是遗产需要子女分割吗?其他子女有权主张吗?谢谢。
父去世后留下一私房,由母亲与三儿子四人二户口居住,动迁时居住儿子已患重病,有二子提出为母亲单独安制一室作母亲晚年保障,遭众兄妹反对,理由为:动迁时按户口人头分母亲一人只有三万元无法单独添制一室,〖动迁私房与配偶、子女继承权无关,只安制户籍人头〗。【誓言母亲老了有地方住,灵堂设在动迁房。】全归居住儿产
公租房承租人过世,其子女均不在此房居住。其中的一个子女,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承租该承租房,承租是否合法有效?其他子女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原承租人过世时,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此房内。变更承租人后,该公租房转为产权房,其他子女有何权益?如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