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要解散。我的工资每月只拿一半,合同上写了“年终视个人工作实绩给予一次性6万元/年的奖金”;去年的已经拿了,今年只发了4个月每月5000工资。 请问律师,平均工资应该算【120000÷12=10000】还是【(120000÷12×8+5000×4)÷12=8333】。 还有,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发今年4个月的年终奖吗? 谢谢!
公司因为经济原因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上面说补偿金发放的月数按照工作年限折算月份来计算,也就是满一年补一个月,补偿的月工资是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我现在迫切想知道的是,在计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时,前12个月工资总和是否包括今年一月份和工资一起发的年终奖金呢?还是说仅仅按照一月份的工资加上
关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是私人企业有些月份生意淡季,这样的话计算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怎么算的?是按照那些月份生意淡季的最低工资算,还是按照12月份最高工资算
我于2013年3月19日入职,昨天也就是2014年9月3日,主管出面和我谈,公司因为一些原因(我无任何过错),需要裁员,公司愿意补偿我2个月的工资。我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这2个月的补偿金计算是否正确?工作期间,公司只为我缴纳社保,不缴住房公积金,我是否公司把我任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偿给我个人?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如果本人工资低于
企业拖欠工资长达4.5个月,请问如何索要经济补偿金?程序怎么走?
本人是今年5月8号进入该家企业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是5月8号,但是5月份的工资(不满一个月)却等到了7月份才发,6月份的工资却拖到了9月份发了一半,其余的至今(11月1号)没发。现在实在是忍不了...想走法律程序来帮我解决,在这咨询几个问: 1.准备去劳动局投诉,但我想要索要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数额*25%】+【在单
最新劳动法2014关于对国有企业富余职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到底怎么计算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职工,企业倒闭了对我们这部分对富余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自定补偿标准,进行暗箱操作,违反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基本原则。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我们在企业生产运行严重困难时,离厂自谋职业这一部分的劳动者,企业以我们未在厂内
请问律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要平均进去吗? 计算基数是扣掉保险公积金+各项补贴的税前工资吗?
辞退补偿金里的平均工资具体怎么算,比如我2014年4月27号入职5月1号签的劳动合同,来年2015年3月份辞退,总工资应该除以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