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们在2月3号那天早上骑电瓶车进小区时 一辆摩托车直行闯了过来 我们一人受伤 电瓶车也全坏了 摩托车就脸上伤了一点 摩托车他人是浙江省嘉兴本地人 出事后我 报了警 当时警察处理往后 就走了 我们也就到医院去治疗了 没问摩托车方要什么联系 后摩托车方在交警那说 脸已经粉碎性骨折了 说要5万元医疗费 我们一人鼻子骨折 花了几千元医疗费 还在治疗当中 交警说我们的责任大 摩托车是直行 而我们是拐弯 应当是先让摩托车 而且电瓶车是不可以带人的 我们是外地人 又是刚到这里不久 而且我们年龄又不大 不懂这些 想咨询一下律师
在2010年7月24日下午15:30分左右,我骑电瓶车上班途中由西向东左转弯时为了躲避由北向南急驶电瓶车不幸滑到,左膝关节韧带摔断,在江阴人民医院动手术化了40000多。请问这是不是属工伤,企业可以报销吗?我要海润集团工作的,要休息三个月可有工资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电瓶车事故受伤是否算工伤。双方都受伤住院,谁来补偿 晚上下班途中,在没有路灯的乡村路上,两辆相对行驶的电瓶车相撞,造成双方人员都受伤住院,大概医疗费差不多,谁赔谁,算不算工伤,我该怎么办。请你帮我吧。
你好,我是潮州枫溪一住户,我于2001年买了一集资房,款在2年前已交清,房中也把房证交还我,但因为小区大众人发动围起一片风围墙,以前因为都是被开发商那边的小区在用,现在就因为这片墙,开发这些房的领导帮子就不给我们住户过户,这情况请教律师一下,该怎么办才好,没过户派出所就不我上户口呀,意思就是公报私酬!还
劳动合同中“在离开该单位后,两年内不能到同行业的其它单位服务”是否有效?
我前几年在一家机械设备厂上班,当时在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其中有一项协议大体意思是这样的:“在离开该单位后,两年内不能到同行业的其它单位服务”。今年合同到期了,我想自己出来开一个公司,经营的产品中有一部分和该单位的产品一样,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请各位老师赐教。
对方公司倒闭,货款不能收回,是否可以要其股东赔付,但经查其没有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我和一公司做生意,该公司倒闭,但还没有做公司清算,经法院判栽定胜诉也没有资产可以执行。现在对该公司股东起诉,但经查其没有财产可执行,我该怎么办?
甲帮乙和丙介绍了一单买卖,原定货到后第二天付款,可是到了约定的日期后乙并未按照约定把货款给丙,而是说 厂家还未给他货款等厂家给了他,他就给乙。由于这批货是乙卖给丙的,乙就让丙给他打了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日期是在元旦以前(打欠条甲不在场,但是,在这期间乙曾多次找甲让帮忙催要,并要回2万运费,这运费丙一直寄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