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一第一学期末因为考试携带复习资料进入考场,按学校规定是给予记过处分,但我积极认错,当天就连夜写认错书给予学院教师; 2、直到第二学期开学后快两个月的某天,辅导员通知我学校认定给予记过,没有学位,我还是积极认错,求情,要求学校调查试卷,调查监控,我是携带,但我未抄携带进去的复习资料;申请了一个多星期,多次写信求情,多次希望认错,但学校给予答复是没办法改变。 我特别大压力,特别想不开,但我觉得冤枉,我必须争取,也有部分老师鼓励我继续求学,可是昂贵的学费我倍感高压; 3、这件事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六条规定,学校必须给予处分书送达本人,并告知申诉时间,但学校只是口头; 最后请问,对于这样的事情,我是否应该被罚,学校是教育学生地方,不是惩罚地方,怎么可以一棒打死,而且我真心积极认错; 我是否应该这时候起诉学校,让学校撤销处分,因为他只是口头没有书面,没有提示申诉期限,这样的失误我能否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错的人也是有法律保护的,但是我不想伤害学校利益; 还是我可以等毕业时再看看学校有无更改政策,有无给我学位再做决定是否起诉; 学校只有处分,没有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下达书面通知,这样错过了我的申诉时间,学校这点在法律上是否不合法? 谢谢各位专业律师的解答,非常感谢!
因为考试作弊,学校给留校察看处分并明确指出取消学位证资格,没有任何挽救余地,学校这样做对吗?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因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把答题卡给同学看,被监考老师发现,院方做出处理是留校察看处分,以及取消我的学位证资格,我们跟老师谈,力争一点挽回的余地,可老师明确说,没有任何补救方法,就是不会给学位证了,我想问问专家,学校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考试携带小抄,但并未抄袭一个字,而且是第一次,认错态度十分诚恳,学校在已经给学生记过处分的情况下,还有权利不给学生颁发学位证书吗?
考试携带小抄,但并未抄袭一个字,而且是第一次,认错态度十分诚恳,学校在已经给学生记过处分的情况下,还
考试携带小抄,但并未抄袭一个字,而且是第一次,认错态度十分诚恳,学校在已经给学生记过处分的情况下,还有权利不给学生颁发学位证书吗?
因为作弊拿不到学位证!但学校已经取消了我的处分能通过法律手段拿到学位吗?
已经毕业了现在想从新去学校要但是他妈的给学校书记送了礼他也收了但是就不发所以想通过法律手段试试能拿回吗? 对啦!档案里听老师说没有相关处分的文件了!可以死不认账去起诉吗?
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因我平时成绩不佳不让我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是否合法,学校此做法是否侵犯我的人权。
本人在大学期间因一次考试作弊,到毕业时未被授予学士学位,请问学校关于“考生考试作弊将取消学士学位”的规定是否合法?谢谢
学校有权利因为考试作弊而取消其获得学位证书资格吗?并且同时取
学校有权利因为考试作弊而取消其获得学位证书资格吗?并且同时取消了10位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