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昌市,我原在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现因工作调动,调入企业单位,但我原个人账户里的钱却无法并入到现在的企业单位里来,因此将来退休后就会有很大影响。区、市两级社保局都在推,我认为这种正常的工作调动应该很好办,所以不知道有什么正常的途径去办理?
2013年8月入职,2015年3月初被辞退(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劳动合同到2015年8月结束。(在职期间为销售岗,除了签劳动合同还有份承诺书是达不到业绩主动离职。)辞职那天一方面考虑到被辞退会对今后找工作有影响,另一方面公司解释说因为我是销售岗,签过承诺书,即使是被辞退也没补偿,因此办理的主动离职,没有要补偿
丈夫去世了,没有退休,个人社保账户的余额属于遗产,妻子也没退休
丈夫去世了,没有退休,个人社保账户的余额属于遗产,妻子也没退休,妻子的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的一半也属于丈夫的遗产吗?
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给我们购买社保,但第三方公司勿将我一个人的社保买在了自己公司社保账户
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给我们购买社保,但第三方公司勿将我一个人的社保买在了自己公司社保账户,其它同事都购买在第三方社保账户,这样使我的生育津贴和同事的不一样,我可以要津贴差额么?找公司还是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