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被公司无故开除,押金工资分文不给,我该怎么办?
我是在一家新开的酒吧应聘做收银,2010年11月15开始培训,培训期半薪,公司说培训一个月酒吧开业就成为正式员工,一直培训到1月29酒吧才开业(也就是过年的前一天),培训了两个月半,期间公司宣布开业日期一直拖,刚开始说培训一个月开业,后来说1月15号开业,再后来说1月18号开业,一直拖也没说具体哪天开业,培训期间我请假回家订婚,时间为1月29到2月10号(也就是开业的前一天,当时并不知道哪天开业),共13天,培训经理已批准并在请假单上签字,等过完假回来,公司以我矿工为由把我开除了,并且不给我工资,总共培训两个月十三天,只发了一个月的工资,第一个月扣押了一半,第二个月由于培训时间太长怕员工走掉也只发了一半工资,另一半1月31号发,可我29号请假回家的所以另一半工资没给我,公司是家族性的,老板的姐姐是财务处,她开除我的理由是在公司开业需要人手时我不在公司,所以我这种员工她不要,并不承认经理批假,说经理是管楼面的没这个权利批收银的假,只有她才可以批我的假。可是我是在培训期间请假的,当时我的直接领导就是培训我们的经理,其他公司高层我根本不认识,而她根本不听我说的直接叫我走人,当时批我假的经理也因为怕事对我说他解决不了,我找劳动局咨询,劳动局说我们没签劳动合同,开除我也没有辞退证明所以帮不了我。我找到老板反映情况,得知这件事不是我的错,老板愿意自己私人拿点钱给我,具体多少没说,过了几天,我打电话去询问老板说:“我都答应给你钱了,你急什么?就这样了”然后电话挂了,我星咨询下,遇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办?
现在我打老板电话一直不接,公司某高层告诉我叫我不要老是打老板电话,不然她烦了一毛钱都拿不到,公司不可能发员工的工资钱都没有,只是一直拖延不想给我
我没签劳动合同,我不做了,可是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没签劳动合同,我不做了,可是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我该怎么办?不是我走了就结清我工资怎么办啊?
母公司在中国,子公司在东南亚,公司法人是中国合法公民。我是中国公民,按照合同约定我在其东南亚子公司工作了两年(合同写明了扣留押金,合同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担任国外的区域经理助理,老板是经理,现在已经过了合同期大半个月了,公司以还没有查好库存为由不归还我的押金,请问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
公司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拖着不发工资该怎么办?该公司除了几台电脑之外没有任何值钱的财务,公司的帐面上没有一分钱!想申请劳动仲裁估计到最后也是浪费时间。剩下的就只有扣押公司的物品作保障了,但是扣押公司财务从严格意义上是违法的,请问该中情况如何处理,或者说是如何扣押公司的财务才能避免法律纠纷! 其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发工资和押金。我又没有有利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发工资和押金,又没有有利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求助:工作11年,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无故调动职位,大幅降薪怎么办?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已11年,目前任职于市场部业务员(任职已有4年,目前签有2年合同,到2010年12月31日止。),前段时间公司通知我不适合在原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把我调动至生产部,工作的环境因此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工资也大幅降低。目前我正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