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和我爱人协议离婚,目前涉及到房产问题,婚后我们共同出资(我60%她40%)购置了房产一套,写的她的名字,现在协议离婚,我们有个4岁的孩子归我抚养,此房产除她应付孩子的抚养费部分除外余下约20%的房产转给孩子名下,目前此房还有近80万的贷款未还,请问我应该在协议离婚后办理过户还是在婚内办理过户然后办理离婚手续?那种税费更合适?
剩余贷款部分我个人偿还,前面所述60%40%是首付部分,贷款的80万这部分应该者换做我的个人资产部分对吧?
1.结婚时,公公婆婆让我们住在现在的房子,房子婚前就买的,房产证是公公婆婆的。儿子已经15岁,如果离婚这个房子有可能分到吗? 2.婚后买的车子,是老公的名字,离婚时是一人一半吗?
您好,我2008年全款买的房子,有房产证是我一人的名字,2013年结婚, 2015年离婚。因为是婚前财产,所以在离婚协议上写了夫妻无共同房产。 现在想卖掉房子,但是买方要银行商业贷款,银行说协议说的不确切,需 要和前夫做公证,但是前夫不配合我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通过律师进行 确权?然后使银行认可。谢谢。
我家有一套05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是我和我老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想在离婚前把这套房过户给孩子,孩子今年18了,该如何办理?需要怎样的手续,花费多少?
014年10月10号领证,2014年10月18号左右交钱买了房,首付为50万,男方出资42万,女方出资8万,30万的按揭,按揭由男方负责,房子总值80万左右.现因两方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请问这房子如何分割?房子登记的是男方父母和俩夫妻四人的名字
我和老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他以前房屋拆迁后的房子,名字是我老公的,但后来的按揭都是公公换的。我们结婚时,房款已经还清。结婚后房产证上已经加了我的名字。问,如果离婚我可以分房产吗?
我在香港登记结婚,婚姻期间在内地有一套房产,后在香港离婚,香港法院出具了最终判令,房产归我。现在我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文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