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西赣州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我和我妈妈的名字。买来打算是给我结婚两夫妻住的。那时09年3月因为我家拿不出钱来买,所以是叫男朋友付的40%的首期,因为那时还没结婚他提出写份协议,写的大概意思是购房款包括首付和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都是由他付的,以他手持的发票和转帐银行的交易凭证作为证据。贷款付清后,以后如果离婚或变卖或其它情况使这个房子无法给他使用的话,他要得回全部房款。当时没仔细看就签了。我想请问的是:后来我们10年1月结婚后付的按揭能属于共同财产付的吗?万一以后要分割的话,他能得到的是全部房款还是婚前付的呢?
房子是父亲在我们登记之后,办结婚典礼之前买的,当初是父亲支付的全额,所以就写得父亲的名字,这个房子,在离婚之后会当做什么财产处理?
我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按揭买的写的我的名字,结婚前我已经一次性付清了剩余的贷款,不过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只有购房合同,想请教下婚后这套房子是属于我得还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 谢谢
你好,我的情况是:男方按揭付款买的房子,但没办房产证(因为刚交房,不能办),首付、贷款以及购房合同上写的都是男方的名字,首付以及装修等女方都没有出资,而且两人也还没领结婚证。1.像这种情况,如果两人在领了结婚证后再去办房产证的话,若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这房子的产权应归属男方所有还是共同财产?2.如
请问一下两种情况如何界定财产的归属: 1、双方先办理结婚登记,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为双方的名字,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再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也是双方的名字,是否是婚后共同财产? 2、先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为双方的名字,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后办理结婚登记,再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也是双方的名字,是否也
婚前,购买房屋,男方父母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父亲和儿子共同出钱还贷,结婚后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吗?如果离婚如何分割?
婚前男方买房,结婚后房子才拿到,尚未办房产证,现两人感情不和,有一小孩只有一个多月,要求离婚,请问房子的产权归属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