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原属国有企业,80年代年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公司用员工福利集资建房一栋给无房职工居住。2000年公司改制成私有股份制时,职工要求房改,但公司说房屋没有办产权证。去年开始拆迁后,改制后的公司调原来的报建手续,并于今年办好了房屋产权证。请问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已进行了几个月时间后,能否再办理房屋产权证。原国企职工的福利分房能不能归改制已近10多年的私有企业所有。
我审审去世了,叔叔又找了一个女伴,这个女人在我们这里没有房子,而且带着一个24岁的男孩,如果叔叔跟那个女人结婚后,她和她的儿子有房屋继承权吗?如果有的话,写份协议明确一下归属权的问题是否可行?要怎样写才能保证今后不管会不会旧村改造,房屋也不会落入那女人跟她儿子的手里?(我叔叔也有个儿子25岁,且已经结婚
我老公公在世盖两间无房产证房.口头说给大儿孑.因无遗嘱和子据.此房大儿孑住2年后由我丈夫居住25年.老公公在1989年又口头说给我丈夫由他照顾他生老病死.现在老公公己死十三年了.大儿孑也死+年.现在大儿媳妇说我大伯孑在世有交待.说此房是他们的.可是在上月分割我老公公遗产时.大儿媳按遗产分额要的钱十万.公正解决完毕.并
2009年,我家平房拆迁,2011年回迁。此平房的业主是我奶奶。拆迁后,有个亲戚趁老人年事已高,小脑萎缩犯糊涂,欺骗我奶奶,在公证处鉴定了房屋赠予合同,把此房的归属权转嫁给我家亲戚,并签字画押。 我们家对签合同的事都不知情,是我奶奶最近清醒后才说出此事,想要回房子的归属权,我们将如何维权? 请律师
我爷爷死后留给我爸爸与叔叔一套老房子,爸爸结婚六年后,自己在老房子的旁边盖了一座新房,叔叔一直没有结婚,跟我爸爸过了二十年,在叔叔50岁的时候,别人给提了一个亲事,找了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妈妈,我家老房子也在之前被村里征楼,给我们换了一个平房,我爸爸为了让叔叔有地方住,就把换来的平房给叔叔住,也当作他的
甲方与乙方为翁婿关系,2008年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原单位分配的住房(未进行房改,没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以60000万无买给了乙方,2010年8月甲方女儿因感情破裂与乙方判决离婚,离婚时判决其子女取得所有共有财产,当时因房屋产权未办理下来导致房屋未能进行分割,乙方掌管了钥匙,2010年9月,该房产权以甲方的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房屋一栋,根据遗嘱两兄弟各继承了二分之一,因我居住在外地,弟弟将我继承的房屋进行了改造并加了一层,原协议弟弟在房屋旁边建同等面积的房屋还给我,但现在弟弟一直不履行协议,经多次协商无果,请问:我能否要回原有房屋,或还有别的办法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