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民工的8岁男孩在浙江乐清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用什么标准?
2010年7月15日,湖北省农民工的8岁男孩在浙江省乐清市xx镇xx村交通事故中死亡,经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司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孩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父母系湖北黄冈农村户口,但有在近十年在乐清市柳市镇公司做工、居住,男孩一直也在一起生活,有固定的收入,请问死亡赔偿金用当地城镇居民还是农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方主要责任,死者农村户口 家中情况是这样:有妻子,一儿(20岁未婚),一女(23未嫁),另有1个84岁老母亲,想咨询下现在湖北省的赔偿标准
2014年9月份去世,定性是因公牺牲。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只赔偿了40个月的工资,一共四万多块钱。单位上说执行的2004年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的相关文件。请问这种赔偿是否合理?这种情况应该执行什么文件?
我岳父在单位开会讲话时,突发脑血管破裂,随及心脏骤停,急救医生赶到后,经过抢救有呼吸心跳,但一直处于深度昏迷,抢救13天后死亡。当地社保告知超过48小时,不属于工伤。
你好,我是烟台的,父母去年二月出车祸死亡,因为一直没协商成功,交警去年十二月终止调解让我们走法律诉讼,听人说等今年新的赔偿标准下来后可以按今年的标准赔偿,也就是按2014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请问一下这是真的吗?还有就是今年的赔偿标准实施了没有?非常感谢,期待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