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北京溢信公司借款3万。。按规定3年还清,,已经还了1年了,但是个人原因10个月没继续还了,,我会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妹妹在日本打工赚钱 然后自己的一点私房钱130万日元寄给我的大姐保管 之后大姐也去日本打工 遂妹妹又告诉大姐将那130万日元转至我的银行账号上 这些事情是发生在2002年左右 今年即2010年12月份大姐突然找到我说我曾经借她的钱130万日元 有银行转账凭证 叫我还钱 但事情就是这样子的 由于时间久了 她
朋友在银行借款用我的房权证抵押,已超抵押登记期3年,我有权收回房权证吗?
朋友在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用我的房权证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1年。现在已过几年了,银行也没有起诉我朋友,就找他要过几次,朋友没有款也没有还,银行就没有找过我,我现在起诉银行要回我抵押的房权证可以吗?又是否能要回?请解答了,谢谢!
律师您好:我2005年借了信用社4000元钱,六个月期限。当年借款到期,信用社通知我还款,因为当时我在外面,为了避免罚息,就委托信用社从我的账号里扣款还清。 本以为这笔欠款还清了,哪知今年信用社通知我说款还没还,要我函正签字,并告知我已经上了黑名单。 请问:这笔借据有效吗?我该如何维权呢?恳请指点为
我于今年为他人在金融机构担保贷款50万元,为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借款人未按协议约定归还利息及分期还本,此笔借款共有担保人有6人,目前法院传票已送达给我,我已签收。但据我了解借款人、其配偶、父亲(均为担保人)肯定联系不上,传票无法送达。那法院在明年1月开庭时将如何判决,我是否必须出庭?
本人作为担保方,1998年这宗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案件已判,后来不了了之,但现在法院寄来通知叫我去法院
本人作为担保方,1998年这宗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案件已判,后来不了了之,但现在法院寄来通知叫我去法院领传票,其上写着“某某某追加纠纷……”,而这个第三者不知道是谁。我想请问为何相隔这么多年还能起诉?两年前法院也曾寄来通知叫我去法院领材料(是另一个第三者提出的起诉),但我没去,那么这次我去还是不去的好?
我是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为客户办理向银行借款手续并收取中介费合法吗?
我是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现在有笔业务,是客户向银行借款,客户从银行借款自已办理借款手续,复杂且不知道流程,相对来说借款所需时间肯定慢,我公司可以帮助客户从银行借款,不用客户操心且时间相当快,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并与客户签字合同,内容约定我公司为客户办理银行手续并在7天内让客户拿到贷款资金(前题是借款人
民间高利息借款5万,有借条注明2个月内归还,暂时还不上,每月通过银行转账2000元到对方账户,一年半已汇4万,对方认为是利息,能算还款吗?
民间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远高于银行利率,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比如银行月利率不到1%,而民间借款合同中约定月利率5%,这样是否合法?算高利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