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三个月前因患食道癌到解放军174医院治疗,住进肿瘤科,双方形成合同关系。院方进行的药物和放射性治疗,其中放射性治疗引发严重的放射性肺炎,出院后一周呼吸衰竭而死亡。 1.存在严重医疗过失:经过肺部造成大面积放射性肺炎,造成患者肺部受伤,存在损害事实。放射性治疗导致严重肺炎存在因果的必然关系,病人住院治疗食道癌时,院方并未告知会有此放射性肺炎的并发症的危险性,院方的治疗整体方案并未告知病患并给病患家属手术签字,患者的知情权受影响,致使未能了解此治疗会给患者带来的巨大伤害。 2.未及时发现及报告:证据显示,在第二次发高烧住院时,仍为确证放射性肺炎,耽误了治疗时间;第三次住院是在家属强烈要求下才进行CT检查,经检查确症为放射性肺炎(CT报告、出院证明),这与第二次住院已经过去一个月,耽误了治疗时间。其中出院证明:食道癌已得到控制,但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及罗音等肺炎症状。出院后一周内,病患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请问这种情况院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如何追诉?谢谢
我妈妈是2009年7月份不小心摔碎左锁骨,并在我们县的中医院进行了手术,当时医生说手术是比较成功的,但是7个月过去了,我妈妈一直感觉疼痛,后去别的医院进行检查,发现手术不成功,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而且需要截取腰骨上的骨头对锁骨进行修补,请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处置?
我孩子因交通事故,被撞受伤住院治疗,医生检查诊断为左眼眶及肤挫裂伤,第三天孩子头疼难忍,我们建议医生检查,又做了CT,医生才发现是左眼眶后壁连续性骨折,“其实第一天的CT片子,只要认真看,是完全可以看到骨折”,我们要求医生对眼部进行特别的检查,或者是转院以加强医疗护理,但遗憾的是医生没有足够重视,在外伤
因大便出现颗粒状,类似于羊粪,便到医院门诊看病.医生开单做肠镜检查,在做检查过程中,病人出现突发性疼痛,腹涨类似产妇.后经做X光B超检查,诊断为肠道穿孔.医院急行肠道修补术,病人才转危为安.目前治疗已有12天,病人近两日进流食,但仍有腹涨现象且排便困难.请问该主张医院赔偿多少钱?
我的孩子剖宫产刚出生不到五分钟,被医务人员随手放在麻醉台上,不知什么原因孩子从一米多的麻醉台上落到地上,但后来检查该医院的医生说没有明显的伤情,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你好,请问产妇在怀孕期间,保不住小孩,做引产(产妇签字),儿童出生后活着,导致脑瘫的话,如果导致脑瘫因素跟引产药物有关,是否医院有责任赔偿?
我朋友因出车祸造成腿部粉碎性骨折,在动手术前人非常清醒,动完手术后一直昏迷半个月,醒来后就神智不清且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病人家属去医院探望时发现病人动手术部位已经红肿变形,经照片才知道是骨折处钢板断裂,(当时在刚动完手术时医院没有对手术部位进行照X片)请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一朋友在医院做人流第一次没成功然后做第二次还是没成功,请问这是属于医疗事故吗?医院应该负责吗?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我表妹今年39岁,因患有妊娠高血压于今年8月22日入住我县卫校,即日被医院实施了剖宫术,并用药输液,一切均好.第二日也无异常,第三日医院就没有量体温量血压和用降压药物,第四日下午2点左右,我表妹因排便用力起来时,突发恶心呕吐并意识不清,后量血压210,经用药后,降到170,CT检查,脑部出血,被此医院于当晚八点送到市级医院,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