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办喜事在门口放爆竹迎宾时,爆竹散开炸到了正在隔壁门口看热闹的邻居,送往医院后,一只眼睛致残。这位邻居是76周岁的老人,有老伴。前年腿摔伤过,去年过年时左手被自己放的爆竹炸伤过。请问这种情况下责任是谁的?我家应如何赔偿?
: 我同事有事需回他父母家,叫我与他同行,他向他的朋友借摩托车一辆,开始由他自己驾驶,我坐后面,后由于路他不熟悉,改由我来驾驶,他坐后面,在运行中为避让一辆快速的自行车,摩托车撞上一路上电杆,导致我同事头部和眼睛爱重伤,我本人手和脚骨折,我们都没摩托车驾驶证,我有C1证,骑车时都没代头盔。(就头撞电杆上
在工作期间,在装洋灰时不行迷了眼睛导致右眼失明.做过两次手术,医生说需要更换眼角膜,大概要等一年的时间.男性,22岁.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而且是给私人打工,不知道是让对方给医治治疗还是直接赔偿合适? 如何得到赔偿?现在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 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 如果诉讼解决,这种情况下胜算有多大? 非
在施工时,钢丝刷上钢丝溅入眼睛,导致眼睛视力下降,模糊看不清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及赔偿标准。
在施工时,钢丝刷上钢丝溅入眼睛,导致眼睛视力下降,模糊看不清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及赔偿标准。
终止妊娠一回导致:清宫术二次,药流一次,时长已一个月未痊愈,请问能追究医疗赔偿吗?该如何追究呢?
本人11月20日在东莞二甲医院做了人流清宫术,血流不止,11月29日致电医生,告知病情如下:"11月26日腹很痛,有血块流出;现在还流鲜红的血;怀疑人流不全,医生说这种机率极极少,硬让我人流半个月后复查.12月4日到医院复诊B超宫腔有6MM液暗区,医生说只是子宫复旧不好,不是人流不全,我强烈要求医生陪我去一趟B超室再确定一次,该医生
终止妊娠一回导致:清宫术二次,药流一次,流血时长已一个月未痊愈,请问能追究医疗赔偿吗?该如何追究呢?
本人11月20日在东莞二甲医院做了人流清宫术,血流不止,11月29日致电医生,告知病情如下:"11月26日腹很痛,有血块流出;现在还流鲜红的血;怀疑人流不全,医生说这种机率极极少,硬让我人流半个月后复查.12月4日到医院复诊B超宫腔有6MM液暗区,医生说只是子宫复旧不好,不是人流不全,我强烈要求医生陪我去一趟B超室再确定一次,该医生
一只眼睛永久性失明应定为几级伤残并获得怎样的赔偿,在什麽地方鉴定残疾 一只眼睛永久性失明应定为几级伤残并获得怎样的赔偿,在什麽地方鉴定残疾等级.
工伤导致脚跟骨粉碎性骨折,现手术(固定钢板1年后取出)后4个月,一次性赔偿需多少金额?男,年龄30岁,月工资6000元。
2011年1月7号上夜班被高速运转的机器用铜丝刷到脸部 导致长约15厘米的伤口 医生说要留疤的 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又不懂相关的法律,不知道该怎么办 有哪位朋友帮提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