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啊大虾们:我家雇佣了一个临时工干活,而这个临时工又叫了他的一个搭档跟他一起干。他们在调整输送带的时候,他的一个搭档不小心把大指姆给齿轮压住了,大指姆指甲那一段的骨头碎了,最后就截肢了,他要求我们赔偿两万元,我们也是做小本生意的,如果该我们赔的我们也不会赖账,求大虾们指教下,该怎么赔,责任是怎么划分的,要赔多少算是合理??、
到市场干活,是换广告布的,干到最后还有一点没做好,说是刷胶水,胶水需要一段时间才起作用。当时,跟临时工说:“等胶水干了,再上去,现在没有干”,当时扶梯放的坡度比较大,没有人员在扶梯后面做致力点是无法工作的。扶梯滑落,临时工直至的跌落在地,现在雇主已经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请问雇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08年7月份,我们学校组织夏令营活动,马萧(原告)是一名1997年出生的小学生,有他们学校组织后参加了我们的这个夏令营,在参观体育场馆的时候,马萧不听老师的引导私自穿越一个雕塑的时候被铁丝挂到,伤到了锁骨。诊断为右锁骨骨折,现在原告家长要求我们学校给予以下赔偿:医疗费8500.73元;残疾赔偿金11648.3*20*10%=23
伤残者在建筑工地打工为临时工(木工) 没签订劳动合同 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 经鉴定为五级伤残 右手全部切除 应该让雇人单位赔偿多少?
我是农村自建房子,我找一工头给我建房子,(没有资质的)因我不懂技术因此技术由工人自己掌握,约定工头一天130元.其他工人一天100元,但没有写合同,工头下一工人不小心从房上摔伤,请问我、工头、受伤工人责任怎么划分,工头算工头吗?说明只有工头是我找的,其他工人不是我找的,都是工头找的.敬请专业人士指点.
请问一下,我骑电瓶车路过十字路口时与一辆商务车相撞了请问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骑电瓶车(后边带了一个人}去超市时路过一个十字路口,一辆商务车往右拐,我是直行,当时我看左边没车,然后在看右边也没车后继续直行,这时这辆商务车突然右转来到我的前边,我的刹车没拉住就撞在商务车的右前门上
在一条直路上没有交通标志,我驾驶一辆面包车超越同向行驶的一辆贺车,在刚完成时对方开来一辆摩托车,为了避让我向右打转向灯向右靠了一点,我车右边尾部与贺车轻轻擦了一下漆都没有掉,贺车在刹车14米5后侧翻在路边,司机和前面的乘客都没有事,贺相里的两名乘客有一个被车里的玻璃压死了,请问我应该负什么责任?
就是我一个亲戚开车,车子里面坐不下,我亲戚说不带人,那个人自己非要坐后车厢,结果自己没坐稳,从车上掉下来,摔成植物人了 那人让赔十四万 这责任怎么划分? 并且坐车没有收任何费用,天天到亲戚家闹,很烦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