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请问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屋归女方所有后是否还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将来房屋动迁时是否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你好,我在20004年买了别人的二手房,因个人原因一直没有过户,最近因工作调动,此房我又卖给了别人,并和房产所有人说好手续直接过给现在的第三人,但具体办手续时发现,原房产所有人于2000年的时候已离婚,且法院的离婚书上没有关于房产的说法,所以房管局不给过户,因事过多年,离婚的一方暂时找不到,有什么办法解决没
请问各大律师:男女双方一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说明双方的房产均归子女所有。实际情况是:女方现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男方现居住的房子,在当初离婚前,是由女方签字作为保证人的情况下,男方按揭贷款买的。房产证上仍是男方的名字,并由男方交月供偿还贷款。但是现在,男方以,如果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则
本人2002年与前妻离婚,法院调解书将房产判给我,之后与前妻失去联系,房产一直未办理过户,2009年底我想出让该房产,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时被告知需要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找到法院,法院告知我申请协助执行书的时效已过不给出具,并说调解书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可以凭调解书直接办理,如果房管局不给办理可以起诉它行
麻烦问一下,婚内房产在男方名下,现在离婚想转让给女方,是离婚前过户呢还是离婚后过户比较好,还是没什么区别?需要怎么样的手续和流程,怎样比较省钱?拜托详细些,最好能按照步骤一步步进行操作,谢谢!
夫妻共同购买的按揭贷款商品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按揭主贷人也是男方,贷款未还清,现夫妻准备离婚,并且协议将该房产归女方所有,过户手续如何办
我和我老婆离了婚,房子是结婚后买的,户主名是我和她俩个人,然后房子我想自己要,这是我和她的第一套房子,如果把户主名字只留下我的,那么,这房子对我来说是2套房了吗?我问了中介怎么办过户,他告诉我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房子就变成了第2套房子,那样就还要再付一些钱给银行,因为2套房要首付5成,当时卖的时候只付了3成
离婚协议为:"夫妻双方于2008.11.19办理离婚手续,由于性格不合离婚。现无外债,无存款,夫妻共有房子一套,购买在2008年12月,首付41111元,2009.4 月开始付按揭,每月1110,办理离婚手续后,该房更名为女方名下,房屋每月按揭由女方归还,同时15日之内办理该房屋更名手续,办理完毕后3天内女方支付男方3万元整,逾期按每
一处经济适用房,按揭中,请问拿离婚判决书过户到夫妻一方名下省钱,还是写赠与孩子省钱?和房产证满5年,5年内有关吗?什么时间去过户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