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厦门的农村户口,我爷爷奶奶有三儿子,二个女儿,大伯,二伯,我爸,大姑姑,小姑姑。爷爷还有个弟弟,也就是叔公,一生没有结婚,由我爸爸来赡养,我爸爸有点是名义上过继给叔公当儿子的。二伯很早就过世了,二伯母就改嫁了,二伯就一个儿子AA,这个儿子AA也是刚结婚生了个儿子BB就过世了,这个儿子AA的老婆CC也改嫁了。而大姑姑是从小就给一个奶奶那边的亲戚做女儿。现在房子要拆迁了,个个都想回来要。 要拆迁的有两处房子,下面的是老房子,地契是很早以前的,50年代的地契,是当时同安县人民政府盖章的地契,地契上面有只有祖母,爷爷奶奶大伯二伯叔公的名字,当时我爸爸还没出生,面积120平。爷爷大伯先后过世,后是奶奶,在是叔公,不知是奶奶过世还是叔公过世的时候,有留下字据说老房子由大伯,我爸,二伯的儿媳CC和孙子BB分三分。我家还有这个字据破破烂烂的,有的也看不清了,也不知道其他人的这个字据还在不在,字据上好像没有见证人签字。现在要拆迁,本来几个也同意老房子就三份开,一人40平。但是现在就涉及到我爸自己的新房子了。 新房子是大伯,二伯成家后,我爸自己出资建设的,但是很糟糕的一点是,房子是写着奶奶的名字。房子的房产证是那种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写的是奶奶的名字。只因为当时奶奶比较霸道,怕没人养,就以死相逼,我爸又比较老实,就写了她的名字。后来也不知道会有现在这个大麻烦,也不懂这些就没去改名字。建完房子后,一直是由我爸和奶奶和叔公一起住,直到我爸结婚。我爸在这房子住了30多年几个兄弟姐妹都没有异议,现在要拆迁了,把土地使用证给拆迁办的人看后,麻烦就来了!!名字是奶奶,拆迁办,认为要我爸几个兄弟姐妹要写个委托书,让我爸来代理,刚开始也没什么问题,写完委托书之后,要给他们几个兄弟姐妹签字时问题就来了,委托书上要签字的有大伯,二伯的老婆,儿媳CC,儿孙BB,大姑姑,小姑姑。拆迁办的说他们都有继承权,要他们签委托书。大伯当时还跟我家比较好,很快也就同意签字了,这时候,二伯的老婆就开始在村里散播谣言说我们家的房子奶奶当是有说要分一间给儿媳CC和儿孙BB,其实事情是当时二伯的儿子结婚没有新房,我家就借了一间给他,他们结婚没住几个月就搬了。但这只是一个借口,那个儿媳CC野心很大,到我们要拿委托书给她签字时她就说,我爸应该分一间给她。她有问过懂拆迁问题的人,给她指点。她说如果不分她就要去告,到时我们家也分不了这么多套房子。因为现在的拆迁政策是,本来土地使用证上如果是300平,上面有加建2层的话,根据拆迁优惠政策分的房子总共600平,儿媳CC说,如果现在打官司我们就无法享受到拆迁优惠政策,只能拿300平,到时我家也就损失大半。我家现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的时间是1992年的。房子建设的时候应该是1970-1980期间,92年换的新证。迫于无奈,我们私下和那个儿媳CC签下一份赠与协议,条件是不得干涉上面和下面两套房子的其他补偿问题。当时我爸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并不知道,只有我们两家和拆迁办的几个见证人知道。后来几个兄弟姐妹也就相继把字签了。现在是拆迁补偿款已经支付了一半,只差签字拆房了。没有不透风的强,与那个儿媳CC签下一份赠与协议的事情被大伯他们知道了,他现在也想来分一间,这两天正闹着。他说既然我们分了那个儿媳一间,他也要一间。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呀!!大伯还说要叫两个姑姑来叫老爸分大伯一间。 太复杂了,请了解此方面的法律高手或是拆迁办的人以及好心人解答!!!急急!!!! (1) 如果按法律上来说哪些人有上面和下面两个房子的继承权?如何分配?每个人各分得多少?奶奶主要由我爸赡养,叔公全部是我爸养的。 (2) 上面的新房子是老爸建的,该如何证明才好?找村里的人或其他亲戚,舅公之类来证明可以吗?如果无法拿出有利的证据可怎么办? (3) 和那个儿媳CC签下一份赠与协议,如果是她透漏的口风,当时有口头说如果是她泄密,将分不到房子,但是并没有写在协议里。这协议如果在和儿媳CC打官司的情况下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对我家十分不利? (4) 那个儿媳CC说的“因为现在的拆迁政策是,本来土地使用证上如果是300平,上面有加建2层的话,根据拆迁优惠政策分的房子总共600平,儿媳CC说,如果现在打官司我们就无法享受到拆迁优惠政策,只能拿300平”这个说法是否有根据?有问过一个律师,说是94年前加层的现在不用申请加层也可以算是两层,94年以后的不申请加层就是违规的建设。我家的刚开始建的时候是集体使用正上是建筑用地200多平,可使用面积300多,没申请过加层,也没有加层,直到97年时,我爸和我妈才又在原来的石头房子基础上,拆了后半部,盖了砖头房,去年又加盖了全部,为了多拿补偿。也就是说如果那个儿媳CC说法是真的,那么如果打官司我家就只有300多,还要5人分,优惠政策也就没了,上了法院,法院会把那加层的当违规的来处理,会收回那300多,补偿款也会冻结!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那人所说? (5) 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办呀?!!要是连另外两个姑姑也来闹就完了。老爸一个老实人,被欺负了一辈子,没想到以为老了可以享清福了,又出现这样的事情!!那些人真的是没良心!
关于连带责任 请法律高手帮忙下 悬赏分:10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事情是这样的:10年前,A男和B女是夫妻,A男B女借了点钱办了一个厂。然后因为A男外面有女人,导致离婚,也因此欠下很多钱没还。最后A男B女离婚,A男得到厂房和全部机器设备,并承担全部债务,B女得到一座2层楼的老房子并负连带责任。然后因为
我们家本来户主是我爷爷。但是爷爷已故,现在一家5口人,户主是爸爸了。地契也找不着。 宅基地是奶奶和爷爷,以前的6块菜田,而建的房子。 爸爸对奶奶和我都不好,因为他有了他自己的家庭,有个老婆和小女儿。 我们村上今年3月就要动工拆迁了。 但是3月份我也要出嫁了。但是我的户口还是在自己家里的。 拆迁的话。如果
前段时间 本人在温州购一处300平米左右二手房 此房被抵押了~ 然后我和卖方跃过中介 通过中间人签定合同~ 我首付200W 过户期 卖方因为婚前购房 在双方去公证时出现搁浅 然后卖方打了单身证明~ 后又提出再付300W给他去处理房物抵押 我不放心 就提出叫他去外面借钱我付利的条件~ 中间发生争执 再几天后 对方说房
看中一处房子,两证为单位集体大证,土地性质为商住,国有划拨,(不是农村小产权房)。此楼单位早已破产,无法交土地出让金为每户办理独立两证,如果以后拆迁,补偿方面和有两证的房子有什么区别?买这样的房子风险大吗?谢谢!
1:我与用工单位约定是无试用期的,那用工单位必须在入职工作第一天后多少工作日内签定合同属于合法? 2:管理岗位:待遇当时口头约定是固定工资5500(并没有谈到涉及到加班等),但是由于公司实际工作时间是早8-晚8,周六也上班,这些等于我默认。是否在工资条中把待遇分摊到例如:加班费用等,是否属于变相违反劳动法。
房子是老一辈留下的。房子是先盖的。现在的情况是我家里有土地证。我叔叔家有房产证。现在拆迁了。问。土地是不是可以和房子分开来算。要是打官司 让我叔叔把房子拆了。可以不可以?
我今年三月初买的房子,当初买的时候就是一张草图,先交的30%首付,我是公积金贷款,今年十一月份房子已经建完,公积金贷款是十二月份办理,我买的是二楼,最近我去看房子,发现我家楼下一次性付款的已经给钥匙了,开始装修了,一楼把窗户改成门了,并在上面建一个雨搭,准备开幼儿园。这样的话我住在二楼就不安全了,怕小
曾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父母对的房子是买别人家的,没有房产证的,然后听说要动迁了,我弟弟就到乡镇府把父母房子房产证办到手了,接着想造新的楼房。当时我弟弟在造之前叫两个哥哥投资,他们都不想投资,结果是我弟弟一个人投资的。后来房子造好了,不到一年就拆迁了。当时在造之前弟弟答应给哥哥们一万块一个人
爸妈离婚协议书明确私房二楼产权归我,姐分户是户主住二楼,我也分户是户主,我打工不住里面住,爸也再婚分户,即将面临拆迁,我会有纠纷和损害吗?谢谢! 产权证上只有爸的名字,是以前集体土地上申请盖的私有楼房,爸再婚了,关系不好,我怕他拆迁时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