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以后签了一家国企,当时签订了岗前培训协议,而现在我考上了公务员,需要解约,但是公司告诉我说需要补偿培训费用,我们的培训就是在一个学校上课什么的,没有实际岗位培训,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公司要求返还培训费用合理吗?
我刚毕业到一家中日合资公司工作,当时公司正在建设期,无非提供我们培训,所以公司就先后把我们30多人,送到日本的投资公司进行培训,并且签了培训协议,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让我支付违约金,但是培训协议里的都写着是赴日参观学习没有提到专业技术培训,并且一些环保部门的文件也证实但是公司还没生产,而且我们学的就是为
社区工作人员是公务员的性质吗?社区间以种种借口推脱有关事项的办理应寻求何种解决办法和途径
1、当户口地与居住地不一致时,居民的有关事务归哪个社区管?是户口所在地社区还是居住地社区? 2、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事务社区的具体管理办法是什么? 3、本人考取研究生,研究生学校发了一张有关本人婚育情况的登记表需要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盖章,可是户口所在地社区以“户口所在地与现居住
2003年-2010年一直在某私企工作 该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本人档案此期间一直在人社局代理托管 几年考入公务员,档案里代了8年的工龄,但是人社局审批时,以为缴纳社保为由,没给算这8年的工龄。 我该怎么办? 谢谢!!
我是应届毕业是,今年3月与公司签立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实习期为3个月,但是7月1日转正后至今未缴纳合同中所规定的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所以我提出离职,但是公司要我赔偿7000多元的培训费用。 在合同中有写明【若由于甲方岗位需要,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这订立针对此次培
十年前考取贾汪建管站公务员,被安排到下面的乡镇上班,却被乡建管站告知没岗位,没工资谁招的找谁去,保留编制回家等通知,谁知一等就是十年。至上个月徐州贾汪建设局办公室打来电话,说建管站合并到了建设局,他是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是看到在编档案了解情况的。我们现在射阳打工听到后,于上个月回去却被告之现在只是了解情
我以前是麦盖提县某中学任教4年,今年考上公务员,但是教育局提出条件,让我先写辞职书,我写了辞职书并被教育局书记批准后,他们以“辞职的人不能提工作档案”为由,只给我的学历档案和两年的兵历档案(任教之前当过兵),我现在怎样才能拿到工作档案。我不想丢掉4年的工龄。请律师指教。
签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请问试用期辞职我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我是10年9月份进的公司,一进公司就签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劳动合同期限3年,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3年,到兄弟公司培训了两个月,培训费用预计5000元,实际花了多少不知道,另外培训期间有差旅费,培训后工作了两个月,现在还是试用期还没有转正,现因发展前景和待遇问题提出辞职,请问试用期辞职我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