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社区工作人员是公务员的性质吗?社区间以种种借口推脱有关事项的办理应寻求何种解决办法和途径

社区工作人员是公务员的性质吗?社区间以种种借口推脱有关事项的办理应寻求何种解决办法和途径 1、当户口地与居住地不一致时,居民的有关事务归哪个社区管?是户口所在地社区还是居住地社区?  2、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事务社区的具体管理办法是什么?  3、本人考取研究生,研究生学校发了一张有关本人婚育情况的登记表需要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盖章,可是户口所在地社区以“户口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不予办理”为由推到了居住地所属社区,本人前去居住地所属社区进行办理,又以“现居住地为农户不属其管辖”为由未予办理。此事该像何部门反映?该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Nh1462(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0-08-30 10: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