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间资料室,用于放置资料和会计档案,但公司总经理就以要放置资料为由,叫我搬去其他办公室,请问这样合理吗?(资料室就在总经理办公室旁)
公司现在进行人员削减,预备把多余人员进行两类处理:1.在公司有职务的作业员进行解除合同,并赔偿赔经济补偿金;2.在公司无职务的作业员无需经过本人同意擅自调离员工工作岗位,如果不愿意服从也不赔偿经济补偿金,请问公司这样违法吗?? 公司总经理声称在入厂时签的就是作业员的合同,公司有权利进行调离。但有职务的作
请问,我刚刚辞职的,原单位,未经我本人意愿私自调离我去其他我不适应的工作岗位,请问这个该如何处理,说明了就是间接裁员
2010年我公司包装部门安装有监控设备.感觉时时刻刻被监控失去自由,上班时毫无积极性,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如何处理这个事件
公司未征询个人意愿随意调离员工工作地点由A城到B城工作,请问如何处理
公司未征询个人意愿随意调离员工工作地点由A城到B城工作,但被调动人员并不愿意去B城工作,公司强行要求去B城,且以不服从组织安排默认为自动离职的处理方法,这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将员工调离原先工作岗位,并且变换了工作环境和工作地点,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违法。
员工入职时以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招入,现公司无故要将员工调到分公司下属基层单位工作,变换了工作环境和工作地点。请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谢谢。
我是一名企业员工,2010年进的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11月又续签了一份,工作地点一直写的是深圳,但是本人一直被安排在山东上班,在山东已经呆了将近三年,现在公司要把山东承包出去给加盟商,叫我要么进加盟商的公司,要么就回深圳总部去,如果进加盟商,没有一点任何的补偿,直接办离职,跟加盟商要留在山东
尊敬的律师,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公司总站在广州,因为公司在东莞外包一个IT项目,所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地点是东莞,原文是这样写的:乙方((我)的工作地点为中国东莞,甲方(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出差,乙方如无身体不适的情况不得拒绝。现在因为东莞的项目快要结束,而公司在东莞并没有其他项目可
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可否以员工守则为依据变更岗位、工作地点及降薪变更合同吗
我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公司的员工守则有可以根据公司需要或个人表现来变更职位及工作地点,薪资福利也可以随职位的变更而变更。 因为我们为对方收编过去的员工,大多拥有多年工作年限,如果不与对方签订合同,对方公司要给予赔偿金。我担心,公司在初期订立合同时维持我们原来的工资水平,签订完合同后会以工